法典守护绿水青山,法治拱卫国计民生

南都N视频APP · 南都快评
原创2026-03-12 18:24

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这是我国继民法典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其地位、价值与影响可见一斑,以法典守护绿水青山的国家治理现代化全新实践,正徐徐展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的重要立法目标,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的忠实贯彻,展现了党和国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轨道的决心和气魄。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和制定,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也不是完全的新立新定,而是对现有生态环境法律制度机制和规则规范的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是国家治理在应对复杂生态环境问题、破解生态环境法治“碎片化”难题上的卓识与使命。

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先后制定环境保护法及大气、水、土壤、噪声、固废等领域的单行法,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和实践与改革开放进程几乎同频,生态环境立法与时代同步。我国现行有效的生态环境法律超过30部、行政法规100多件,地方性法规数以千计,这还不包括各种相关的司法解释、规章制度、政策措施。彼时以分散立法模式进行的生态环境立法,因其立法制定修改时间的差异和认识的局限性,不可避免地存在繁冗、掣肘的情况。

法典化是将国家法律条文系统化、规范化的一个过程,有助于国家法治思想、法治化治理全过程标准的统一,法典治国是现代法治国家贯彻依法治国理念的全面进阶。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所呈现出的法治雄心,首先在于实现法典结构上的系统协调,进而推动生态环境治理、监管执法的标准统一和部门职能配合一致,通过全面的法律覆盖、严密的立法逻辑和统一的法律尺度,避免政出多门、规则打架,也避免众口难调、众说纷纭。正如全国人大代表高鑫所言,用一根“金线”将单行法的“珍珠”穿起来,以系统整合解决执法中的困惑、司法中的难题。生态环境法典的制定和出台,正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生态环境法典不止步于现有法律汇编,更在于直面新时期出现的生态困境,回答新的生态治理难题。在污染防治编的体例安排上,不仅考虑蓝天、碧水、净土这三大污染防治攻坚难题,更有对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污染源的协同治理,也包括了对化学物质、电磁辐射、光等新领域污染防治问题的针对性安排。生态环境法典既有现实关照,又有时代眼光,既着眼生态环保的传统疑难杂症,又不回避实践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也时时放心不下“家门口”的油烟恶臭、城乡绿化树种、广场噪声、秸秆焚烧等事无巨细的国计民生细节。

法律反映社会共识,法典凸显时代进步。随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全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共识也不断夯实。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也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正是国家在立法层面对国计民生与全社会福祉的庄重作答。

徒法不足以自行,生态环境法典从出台到落地实践,需要反复不断的具体场景磨合与细节完善。这部崭新法典的落地,让人对“初生牛犊”抱以更多治理图强的祝福,和对法治文明守护绿水青山、国计民生的期许。

编辑:张子庆

南都N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 020-8700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