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出行被指监管缺位:乘客电脑落车,司机撒谎拒还仍接单?

南都N视频APP · 奥一新闻
原创2026-03-15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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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落在网约车上,本指望平台能帮上一把,没想到后续发展却比丢电脑更糟心。近日,深圳市民小美向奥一新闻反映,她在使用“曹操出行”时电脑不慎落在车上,司机不仅谎称“人在外地”,还继续接单运营。

在平台处理消极、事情无进展的情况下,小美最终选择报警。经警方介入,她才在支付200元后拿回了自己的电脑。更让小美难以理解的是,平台不仅未对涉事司机作出任何处置,还想用一张30元打车券“息事宁人”。

经过近十天的反复沟通,目前,曹操出行平台已对涉事司机作出暂停运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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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IC photo

 

电脑落在网约车上,司机未主动和平台报备

乘客致电追回被挂线

日前,深圳市民小美向奥一新闻记者讲述了她的一次网约车乘车经历。事情发生在她通过“曹操出行”App下单的一次行程中。

小美下车时不慎将苹果笔记本电脑遗落在车上,而司机的态度让她难以接受——她回忆,行程是2月28日,但自己直到几天后才想起电脑可能落在车上,发现后她立即联系平台,但过了48小时平台仍未能联系上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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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表示,第一次打通司机电话时,她曾提出支付路费请求送回,但对方很快挂断电话。第二次致电询问需要多少费用时,司机直接说自己“不在深圳”。可小美通过电脑定位发现,电脑一直在深圳,司机也没有主动和平台报备。

“重点是,我跟平台反馈后,这个司机居然还能正常接单,而且就在深圳。”小美说,平台客服虽有跟进,但处理过程混乱,专线先后换了三位客服,每次都要重讲一遍诉求。“一个客服说一个样,最后什么问题都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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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介入后成功拿回失物

平台称赔偿30元打车券遭拒绝

3月4日,小美选择报警。在警方介入下,司机最终将电脑送至派出所。但在拿回电脑前,司机要求支付200元“路费”。小美表示,事后平台客服曾提出赔偿30元打车券,被她拒绝。

“我电脑有定位,司机明明就在深圳,却撒谎说不在。这种态度,平台还让我等?我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个涉嫌侵占他人财物的司机,平台居然没有任何处罚措施,反而是让乘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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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质疑,客服称“12小时未归还就上报司管”,她认为,乘客遗落物品本身已经很着急,平台理应有更主动的措施,而不是靠乘客自己去报警才能推动处理。“这件事从头到尾,起作用的只有警察,平台一点忙都没帮上。”

针对小美的投诉,奥一新闻记者联系了曹操出行运营方——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平台在3月4日中午接到反馈后,第一时间联系司机核实情况并督促其归还物品。当日晚些时候,司机已将电脑送至派出所,乘客于次日取回。

对于客服响应问题,曹操出行方表示,一般情况会积极处置,力争24小时内闭环处理,复杂情况则会成立专项沟通小组,尽快推进。“乘客提到的48小时等待并非实际处理时限,而是客服沟通中的参考时限。我们高度重视此次乘客物品遗失,目前相关问题已妥善解决。”工作人员还补充说,事件处置过程中,双方曾在补偿问题上存在分歧,经警方协调已达成一致。

经记者介入协调,截至3月12日,事件终于告一段落。曹操出行方面表示,目前平台已对涉事司机进行暂停运营、加强培训的处理。如其后续再发生服务不规范的情况,平台将按相关规定处罚。这次事件给乘客带来了不好的体验,我们深感抱歉。平台已完成相应处置流程,乘客满意并认可该处置结果,曹操出行将持续优化服务流程、加强司机管理,尽全力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记者查阅发现,曹操出行在用户服务协议中已明确:“乘客遗失在车内的物品,应当及时归还失主或者交给有关部门处理,不得私自藏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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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记者从其官方账号获悉,平台也在试点上线“遗留物品自动报失”功能,通过视觉大模型对车内遗留物品进行智能识别,会自动识别手机、电脑、背包等常见的高价值遗留物,可在乘客下车后自动触发并及时通知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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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曹操出行是由吉利集团孵化的网约车平台,成立于2015年5月21日,并于2025年6月25日正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根据官网资料及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报告,按2024年总交易额(GTV)计算,曹操出行在国内网约车市场中排名第二。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平台已在全国163个城市开展运营业务。

律师意见

若“辛苦费”远超实际产生的交通费、通讯费等

失主有权拒绝支付

针对小美的经历,广东知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博恩从法律角度进行了详细解读。她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送交公安等部门。本案中,司机在明知失主的情况下,不仅未履行通知或送交义务,反而隐瞒物品所在地(谎称不在深圳),其行为已违反法定的返还与妥善保管义务。若其主观上意图将电脑占为己有,则构成侵占,属于侵权行为。

关于司机索要200元的行为,郑律师进一步解释,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权利人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向拾得人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若200元远超实际产生的交通费、通讯费等,则超出部分不属于必要费用,失主有权拒绝支付。

除了司机个人行为的法律定性,郑律师还特别强调了网约车平台在类似纠纷中应承担的角色。她表示,平台作为运输服务的组织者,应当扮演好协调者和监督者的角色,具体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及时响应义务,作为运输服务合同的相对方,平台在接到乘客求助后有义务第一时间核实情况并联系司机;二是采取必要措施的义务,当司机拒不配合时,平台有权且应当采取暂停司机接单等强制措施,防止事态恶化;三是信息提供的义务,平台应向乘客提供必要的行程信息,协助乘客维权。郑律师指出,本案中,司机已谎称物品不在深圳,而定位信息却显示在深圳,平台却仍未暂停其接单,反映出强制措施的启动门槛过高、执行滞后的问题。

面对类似情况,郑律师提醒乘客应注重证据收集,以便后续维权。具体而言,建议保留好以下几类信息:订单详情截图(含订单号、行程时间、起止地点、司机信息、车牌号)、支付凭证、平台账户信息、证明物品遗落在车上的证据、物品价值证明以及司机存在侵占行为的相关记录等。这些材料将为后续报警、投诉或法律诉讼提供有力支撑。

 

网上类似丢物投诉频发,平台责任几何?

不过,奥一新闻记者关注到,社交媒体及投诉平台上,关于“失物难寻”的声音依然不少。在黑猫投诉平台,有用户吐槽“手机丢失难找回,客服踢皮球”;也有人反映“司机恶意加价才肯归还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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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网友直言:“难道丢了东西只能自认倒霉?你们平台有什么用?我们乘客的权益谁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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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事件也折射出平台在几个关键环节的责任与效能问题:首先,司机对乘客谎称“不在深圳”却仍可正常接单,平台对司机的运营状态与承诺是否存在实质监督?其次,从乘客报警到警方介入才拿回电脑,平台内部的客诉调处机制为何在解决此类纠纷时显得乏力?再者,对于违反服务协议、未及时归还失物的司机,平台的违规处置是否足够及时与透明?此外,乘客遭遇的客服“断档”体验,如何通过内部流程优化来避免?最终,一个更根本的问题是:当一起遗失物纠纷需要经历报警、媒体介入才能达成包含明确处罚在内的解决方案时,平台能否建立更高效、更值得信赖的闭环处理通道,真正让用户“找得回、不用等”?


采写:奥一新闻记者 蔡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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