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元220G竟是剧本?深圳多位市民“中招”,运营商回应

南都N视频APP · 奥一新闻
原创2026-03-15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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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元享 220G 大流量”“9 元低月租,全国 200G 随便用”…… 近年来,在各大网购平台及直播间里,打着“低价大流量”旗号的手机流量卡广告随处可见。极具诱惑力的宣传话术,精准戳中消费者对高性价比流量套餐的需求。

然而,近期有多位深圳市民向奥一新闻记者反映,在网购平台购买大流量卡时,这类看似“超值”的电话卡,实则暗藏层层套路,宣传内容与实际套餐严重不符,不仅没能享受到承诺的低价与大流量,还陷入了售后维权无门的困境。

针对市民反映的流量卡虚假宣传等情况,奥一新闻记者分别向中国联通深圳分公司、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发出采访函,双方均表示未上线月租 19 元产品,若渠道商在第三方平台存在虚假宣传、违规营销等问题,将第一时间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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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19 元 205G”到手变“39 元”,有效期 2 个月

家住福田区的市民刘先生向奥一新闻记者表示,其在网购平台刷到了电信流量卡的推广视频,页面上醒目标注 “19 元享 205G 流量”,看着极具性价比,售卖店铺也为中国电信官方授权代理商,他当即填写个人信息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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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卡之后,快递员当场就让我预充 100元话费,说不充就激活不了,也用不了宣传里的205G流量。” 刘先生表示,自己此前在下单、开卡的全流程中,从未看到任何关于 “需预充100元才能享受套餐” 的提示,迫于已经提交了身份信息完成开卡申请,他只能按要求完成预充。

然而让刘先生意外的是,激活卡片后,其在中国电信 APP 中查询套餐详情发现,该卡的基础月租并非宣传的 19 元,而是 39 元,他随即联系店铺客服,对方才告知,所谓的 19 元月租,是每月通过店铺返费20元的形式实现,而承诺的大流量需要在快递员处预充 100 元后,次月到账的限时流量包。

更让刘先生气愤的是,客服表示,店铺的返费仅能持续 2-3 个月,2个月后就会恢复 39 元的原价月租,大流量也有到期时限,然而这些关键规则,在商品宣传页面中完全没有提及。“这完全就是欺骗,用低价大流量把人骗进来,后续全是套路。”

和刘先生有相同遭遇的消费者不在少数。家住罗湖的陈女士向记者反映,自己在网购平台购买了一款“19 元月租220G”的联通流量卡,店铺页面标注有中国联通-授权店,且有官方授权编码,没想到同样踩了坑。“开卡后我才知道月租是 39 元,根本不是宣传的 1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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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一新闻记者在小红书、抖音、黑猫投诉等平台检索投诉信息发现,相关问题呈现高度同质化特征,消费者购买的均为各类基础月租39元的电话卡套餐,但这些39元的官方套餐在网购平台却降到了19元甚至9元,且价格越低流量反而越多,其中到底藏着什么猫腻?

 

39 元套餐变 19 元,三大套路收割消费者

为核实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奥一新闻记者针对主流电商平台,开展了摸底调查。调查发现,流量卡虚假宣传乱象并非个例,而是遍及各大网购平台,涉事店铺大多持有各运营商的官方授权,其宣传套路高度同质化,形成了一套完整的 “引流 - 转化 - 收割” 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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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一:低价宣传文字游戏,核心资费规则隐瞒

奥一新闻记者在某网购平台搜索 “流量卡”,首页随即弹出大量9元、19元的流量卡推广页面,记者选择标注为“广东电信本地卡”店铺,在其商品页面最醒目的位置标注 “19 元享 205G 全国流量”,在店铺内也有运营商官方授权代理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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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咨询客服,对方才表示,该套餐基础月租为 39 元,需参与店铺活动才能降至 19 元,而所谓的 19元205G 流量,仅在首充 100 元后的2-3月内叠加优惠活动才能实现,原套餐实际上为39元月租30G定向流量加5G通用流量。

而在该店铺的直播间内不断有网友留言反馈,在直播间下单后自己收到的手机卡套餐为39元20G,与商品详情页中提到的低月租大流量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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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另一网购平台,奥一新闻记者搜索“流量卡”,首页顶部便弹出大面积办理横幅,标注 “19 元月租 220G 全国流量”,对应的店铺为联通爱流量通信专卖店,店铺页面显著位置标注了运营商官方授权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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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点击横幅后立即跳转添加个人信息页面,填写后便显示开卡成功,全程无任何资费规则提醒,且在流量卡收到后,开卡员也不了解卡片的资费信息。记者在官方APP 查询发现,该卡的资费为 39 元/月,与宣传内容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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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咨询该店铺客服得知,原套餐实际上为39元月租,5G通用流量,激活时需在快递员处或参与微信端“流量悦享活动”一次性充值100元,才能在次月享受220G流量,而19元的月租也需要参与店铺返费才能实现,且有效期仅为4个月。

奥一新闻记者调查发现,几乎所有涉事店铺都采用了相同的宣传逻辑:用 “19 元”“9 元” 的超低月租作为引流噱头,将基础月租、返费规则、优惠期限、流量构成等核心信息刻意隐瞒,仅在消费者下单咨询或开卡后,才会零散告知部分规则。

而这些所谓的低价套餐,实则是各渠道授权商的私下操作 —— 其将运营商原本 39 元的官方套餐,通过店铺返费、活动返话费抵扣月租、叠加流量活动等方式私自“改造”为 9 元、19 元的渠道定制版,且这类低价套餐大多仅有数月有效期。

 

套路二:预充设置消费门槛,开卡捆绑消费

“必须预充 100 元话费,否则无法激活套餐,没有话费返还,也享受不到宣传的流量”,这是绝大多数消费者踩坑的核心环节,也是涉事代理商的关键套路之一。

奥一新闻记者调查发现,涉事店铺均将 “预充 100 元话费” 作为享受宣传套餐的前置条件,却在整个购买流程中对该要求闭口不谈或是小字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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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往往是在收到电话卡后,被上门配送的快递员告知必须现场预充话费,否则无法开卡激活。此时消费者已经提交了个人身份信息完成了开卡申请,陷入了“不预充就无法用卡”的被动境地,多数人只能被迫完成预充。

有消费者向奥一新闻记者反映,快递员上门开卡时,仅强调“预充 100 元才能激活套餐”,却对预充话费的使用规则、返费到账方式以及电话卡的具体套餐内容只字不提。而不少快递开卡员也向记者坦言,他们其实也不清楚卡片的具体资费,相关信息需完成开卡后才能查询。

这便形成了棘手的矛盾:消费者想查询电话卡的真实资费,前提是完成开卡;但开卡前,开卡员与消费者均对实际资费一无所知,一旦完成开户,消费者发现实际套餐与网上宣传不符,而此时卡片已成功开户,消费者也因此陷入被动境地。

 

套路三:售后渠道沟通失联开卡容易退卡难

 虚假宣传的套路之外,售后渠道的缺位,更是让消费者的维权之路难上加难。多位电信流量卡消费者向奥一记者反映,发现月租与宣传不符后,第一时间拨打10000号官方客服电话,却被告知流量卡用户需前往微信添加“星卡管家服务”进行服务。

家住深圳罗湖的王先生告诉记者,他接连拨打了十几次电信官方客服电话,每次都被引导至电信星卡微信客服,可点开链接后,客服排队人数常显示近百人,往往要等上数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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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排队等待的页面还会频繁断开连接,即便好不容易快排到,稍不留意错过就只能重新排起,普通人根本没精力耗上一两个小时等客服回应。无奈之下他转而联系购买流量卡的店铺客服,却发现涉事店铺早已关店失联。

不少消费者表示,面对店铺售后失联、客服推诿的情况,他们唯一的解决方式,只能是携带身份证前往线下营业厅办理注销,而此前因虚假宣传造成的经济损失,大多无法追回。“为了一张被骗办的电话卡,跑了两趟营业厅,花了大半天时间,白白浪费了时间和精力。”

奥一新闻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多部门,已多次开展针对电信服务、互联网广告乱象的专项整治。2025 年 4 月 30 日,工信部发布公告,在全国组织开展电信业务“明白办、放心用”行动,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套餐复杂、不知情订制、不明扣费等焦点难点问题,指导推动基础电信企业进一步完善“事前告知、事中确认、事后提醒”全流程服务机制,改善用户服务体验,让群众明白放心消费。

但即便在严监管之下,第三方平台流量卡虚假宣传的乱象依然屡禁不止,一位通信行业资深人士在接受奥一新闻记者采访时坦言,部分地区的运营商为了扩大用户规模,会给下级代理商设置高额的开卡佣金提成,这就导致下级代理商为了冲量、佣金,不惜铤而走险用虚假宣传或文字游戏的方式引流,最终买单的还是消费者。

 

深圳电信、联通回应:第一时间进行核查

针对上述市民反映的联通、电信流量卡问题,奥一新闻记者近日分别向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中国联通深圳分公司发出正式采访函,两家运营商均明确表示未上线 19 元低价流量卡套餐,并表态将对违规代理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深圳联通在回复中表示,接到问题反映后,公司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组开展全面核查,经查,深圳联通并未上线月租 19 元流量卡产品,若发现渠道商在第三方平台存在虚假宣传、违规营销等问题,将第一时间对相关渠道商进行约谈并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奥一新闻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公司星卡产品目前仅推出 39 元资费套餐,从未上线 19 元月费相关产品。该负责人称,电信深圳分公司在各网络平台开展常态监测,若发现代理商通过第三方网购平台进行虚假宣传营销等违规行为,将依规严厉惩处,并第一时间向相应网购平台进行反馈,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针对消费者反映的电信流量卡售后渠道不通畅问题,该负责人称,若星卡客户拨打10000号,在等待期间会语音推荐客户添加 “星卡管家服务” 进行服务,以此提高响应及时性。

 

律师解读:运营商需承担连带责任

针对上述流量卡虚假宣传乱象,执业律师、南方民间智库首席评议专家臧建在接受奥一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代理商通过网购平台虚假宣传和欺诈销售,除了可以追究民事责任,监管部门可以作出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按虚假广告罪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消费者的维权途径,臧建指出,消费者可通过多种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例如向网购平台投诉,要求平台履行监管义务;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对代理商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退赔;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寻求协商处理;或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 “买一赔三” 的赔偿责任。

但臧建也坦言,目前此类消费维权中,仍存在一般消费者维权成本高、代理商违法成本低的现实问题。

而对于运营商的责任界定,臧建认为,运营商作为国企和品牌方,对旗下授权代理商的规范销售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管义务。若代理商以运营商 “官方授权” 的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而运营商未及时采取警告、终止合作等必要措施,可能构成间接故意或重大过失。

臧建指出,运营商应在源头强化对代理商的合同约束,明确违规宣传的处罚条款,同时定期抽查代理商的宣传内容合规性,避免品牌授权被滥用。如果经查实运营商疏于管理,甚至明知或默许代理商进行虚假宣传,则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采写:奥一新闻记者彭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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