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州客运段就“女子火车上突然来月经弄脏卧铺床单,列车员要求清洗或赔偿180元”一事发布通报。
通报称,2025年10月,旅客张女士乘坐K228次列车时遇到生理期,污染了卧铺床单。车厢列车员发现后告知其需自行清洗或按定价赔偿180元。列车长介入后,帮助张女士寻找卫生巾并劝其不必亲自动手,后由工作人员代为处理。通报表示,全程未收取任何赔偿费用。据了解,兰州客运段自2025年12月起在部分列车上线了女性卫生用品销售服务。2026年3月20日晚,当事女乘客转发该通报,并称“有不实内容,我和律师们在梳理证据”。
“列车上该不该卖卫生巾”,近年来相关讨论已有很多,答案也几乎没有争议——当然应该。买卫生巾不是特殊需求,而是半数人口的基本生理必需品。一列运行十几二十小时的旅客列车,配备方便面、矿泉水和扑克牌,却长期没有卫生巾可买,这不能用“疏忽”来解释,充分暴露出公共服务中对女性需求长期视而不见。当这种缺失最终以一种令人窘迫的方式暴露出来,它所刺痛的不仅是某个人,而是所有曾在类似场景中感到无助的女性。
根据通报描述,在事情处理过程中,列车员展现出超越职责边界的善意与体谅:发现旅客衣裤沾满血迹后,主动上前询问;列车长赶到后安排寻找卫生巾未果,提供了卫生纸;考虑到水温偏低、旅客正值经期,列车长劝她不要自己洗,由工作人员处理;旅客坚持清洗后,列车员接手,用消毒粉和洗涤剂清洗了两条被污染的床单——在第一条清洗期间,旅客又坐到了另一个空铺上。最终,一分钱赔偿也没有收。
这些举动,并非制度明文要求列车员必须做的事。与其说这是服务,不如说这是人情。在一个密闭的、流动的公共空间里,面对一名因生理原因陷入窘境的独行女性旅客,一线工作者选择了最有温度的处理方式。这值得被看见,也值得被肯定。
只是,人情味难以化解管理制度上的尴尬。列车员最初说出“清洗或赔偿180元”时并未做错什么,这是现行规定赋予的标准话术。问题在于,这条规定在制定时似乎并没有区分“主观故意损坏”和“因不可控生理原因造成的污染”,也没有为一线执行者留下灵活处置的空间。列车员的善意弥合了制度的粗糙,但我们不能期待每一位列车员在每一次类似情境中都做出同样的选择。毕竟,善意是不可复制的,制度才是。
值得追问的是,当列车员选择“多做一点”的时候,谁来为他们的“多做一点”兜底?如果列车员在处置过程中确实免去了旅客的赔偿,那么少收的费用、额外的劳动付出,是否能在考核体系中得到合理的对待?理想的状态不是让列车员在“执行规定”和“展现人情”之间左右为难,而是通过制度设计,如明确区分污损情形、简化特殊情况下的免责流程、建立人性化服务的正向激励,来减轻一线工作者的执行困境,让善意成为一种有制度托底的从容选择。
铁路服务的进步有目共睹,人们对铁路服务的期待也水涨船高,这本身就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一套好的公共服务制度,既应当让旅客在突发状况中免于窘迫,也应当让一线工作者在伸出援手时免于顾虑。
文|吕德为
编辑:陈邹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