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平供述中的“梅姨”:她说有小孩都要,卖完一同坐车回去

南都N视频APP · 南都即时
原创2026-03-23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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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维平等人拐卖儿童案”取得重大进展,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女)落网,其即为该案关键人物“梅姨”。3月23日,南都N视频记者梳理上述案件判决书发现,主犯张维平曾在供述中多次提到,中间人“梅姨”为其介绍买家,“她说有小孩她都要”,每一次拐卖儿童后,张维平会给“梅姨”1000元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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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此前报道。

南都此前报道,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间,周容平等人经密谋后,入户强行抢走一名幼儿,随后交给张维平贩卖;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间,张维平还单独拐卖儿童8名。

二审判决书显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法院对张维平、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陈寿碧的定罪量刑。张维平、周容平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杨朝平、刘正洪判处无期徒刑;陈寿碧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2023年4月,主犯张维平等人被依法执行死刑。

据该案判决书,张维平在供述中多次提及“梅姨”。其表示,物色好儿童后,他通常提前和“梅姨”通电话,由“梅姨”帮忙联系买家,随后和被拐儿童一家混熟后,再找机会带走孩子。张维平通常告诉买家,“孩子是我和女友生的,不想养了,想送给别人收养,但是要一点抚养费。”收取买家1万多元后,他会给“梅姨”1000元介绍费。

张维平曾多次作案。据其供述,2005年左右,他在广州增城租住时,想把隔壁两岁多的小男孩拐走卖掉,就打电话给“梅姨”,“她说有小孩她都要”,他后来抱着小男孩上了中巴车,然后给“梅姨”打电话。对方叫他去增城十车队旁的斜坡等,带着他和小孩坐大巴到河源紫金车站,下车后“梅姨”带着两人走了一段路,天已经黑了,他们在附近的一间小旅馆住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梅姨”带着他们走到附近的一条河边,已经有一对夫妇在等。

这次对方给了张维平13000元,他把小男孩交给那对夫妇后就和“梅姨”一起坐车回到增城,路上他给了“梅姨”1000元的介绍费。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杨婷

编辑:韦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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