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入室抢婴案”二审维持原判!一人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南都N视频APP · 南都即时
原创2026-03-24 09:41

备受关注的“入室抢婴贩卖案”有新进展。南都N视频记者获悉,3月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曾小孩、袁永贵,原审被告人吕光东、王绪勇拐卖儿童案进行二审宣判,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核准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曾小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南都此前报道,2025年9月19日,“四人入室抢婴贩卖案”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曾某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吕某东、王某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袁某贵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依法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姜甲儒父母)诉讼请求人民币20万元。

同年12月5日,该案在山东泰安迎来二审开庭。走出法庭后,姜甲儒激动地表示:“和上次一样,我们又经历了人贩子的负隅顽抗、死不承认。”姜甲儒妈妈乔守芬表示,双方当庭辩论了很长时间,人贩子面对在案证据,仍当庭否认,还要求证人露面,“给我们造成很大的恐惧”。

2026年3月20日,该案被害人姜甲儒方的代理律师李圣告诉南都记者,“我们还是坚信,这几名罪犯依法应当受到严惩,希望这个判决能有一个良好的社会效果。”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侯婧婧

编辑:韦娟明

更多报道请看专题:社会记录

南都N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 020-8700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