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私自推荐”“暂未发现收受不正当利益”,3月25日,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就南都N视频报道“女大学生住院检查报告伪造事件”发布情况通报称,对涉事主管医生“违规私自推荐”院外检查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始终与患者保持沟通”,共同协商妥善的解决方案,为其后续诊疗提供全方位协助。
2023年7月的事,事隔两年后患者才在进一步就诊期间发现报告居然有假,这份被意外翻出来的检查报告带来的最大影响,不是涉事医院、医生的声誉受损,而是患者是否因为这份全程造假的报告的误导而被错误治疗。
据3月24日南都报道,院方此前对患者的答复是“收费的第三方人员当事人已依法受到相应法律制裁,医院将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院方最新通报所言派专人跟进患者诊疗,始终与患者保持沟通,共同协商解决方案,与只是“下不为例”般的强化内部管理之间,似有微妙的态度变化。
一些检测医院自身无能力进行,送外检是常规操作,但本案中涉事医务人员“违规私自推荐”的意思,就是医院对于推荐外检机构有一套既定程序,但却出现医务人员与检测机构外包业务员私相授受的情况。对巧合状况下发现的这一起“外检bug”,医院是否有必要对“会在病历中记载”的此类同一出处报告做复盘与溯源,排查可能的造假,并进一步查明是否存在其他医务人员与外检机构的利益勾连?既然已经查明多名患者因伪造报告受害,办案机关又是否也有必要对其他患者进行情况通报,以免延误治疗?
报告造假的涉案业务员说,“检测报告在治疗中仅起辅助作用”,推荐做检查的医生也说,“检测对于诊断治疗没有说是决定性的”,那么这样一项看起来不起什么作用的检测,又是如何、为何会被医生乐此不疲地推荐?医生在日常诊疗过程中多开几单药、多开几个检查,是否也有无利不起早的因素?
外检不是不可以有,但外检的程序规范、流程透明要跟上,对外检活动的规范化、闭环式管理就是在制度上给医院排雷,而患者自己发现问题后再去帮医院提供自查线索,对医院“全面梳理医疗服务各环节的风险隐患”更有益无害。
编辑:张子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