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赵青 通讯员陈虹伶 裴仁蔓 4月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执行工作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10个案例,涵盖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灵活查封特殊财物、盘活闲置资产、助企修复信用、稳就业保民生等内容。
本次发布的案例中,多项执行机制创新有效破解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在盘活某企业核心旅游资产案中,法院用好用足“府院联动”机制,依法适用强制管理并指定当地旅游区管委会进行资金监管,破除企业带财终本困境,保障地方生态旅游经济发展。
在某项目烂尾楼复工复建案中,法院推进执行与破产程序有机衔接,引入资金为企业纾困,为楼盘续建创造有利条件,最大限度保障了债权人利益。
在压铸产业龙头企业欠薪纠纷案中,法院依托“法院+综治”对接机制,联合人社部门提前介入处置、综合施策,保障劳动者“血汗钱”足额兑现,避免了人才流失,为当地压铸产业发展积蓄动能。
近年来,广东法院全面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执行机制创新,积极探索执破融合机制助力企业纾困重生,践行善意文明执行守护企业健康发展。
2025年,全省法院开展了规范涉企案件执行工作专项行动,执结涉企执行案件近70万件;加快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追回1953.71亿元;移送破产审查案件2292件,涉及执行案件4.59万件,对28家企业依法适用破产重整、和解程序,安置企业职工1.62万人,盘活土地、房产等不动产708.89万平方米;积极为困难企业出具信用修复证明或主动履行证明书3.09万份,有效促推资源优化配置,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趋优向好。
某经济社与某物业服务公司签订协议,以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开发某酒店项目。项目计划建设酒店式公寓417套和商铺约5000平方米,其中398套公寓通过使用权出让模式售出。
2021年起,由于某物业服务公司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项目出现阶段性停工、逾期交楼、拖欠工程款等问题。58起债务纠纷被诉至法院并陆续进入执行,债务金额高达1.06亿。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发现,该公司除上述“烂尾”项目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若通过司法拍卖处置停工楼盘,极易导致资产价值贬损。
经多方论证和综合考量,法院认为该项目地理位置优越,配套设施完善,如能注入资金复建,可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利益。
为盘活上述项目,禅城法院引导当事人启动执破衔接工作机制,随后裁定受理某物业服务公司破产清算案,明确“重整式破产清算”工作思路。
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与区住建局、街道办等多次召集各方当事人沟通协商,最终以出售项目未售物业的方式促成某经济社出资2000万元,推动项目续建验收,并向公寓权利人交付案涉公寓。
2025年3月,某酒店项目复工。2026年1月,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备案,预计近期交楼。
广东法院积极推进“1+1+N”执破衔接工作机制,以执助破、以破促执,为推动企业困境救治、有序退出和市场资源高效配置提供了司法保障。
涉案项目位于核心地段,具有较高商业价值,禅城法院将企业破产甄别前置到执行环节,健全执行与破产程序衔接各项工作流程,为及时引入资金对项目续建开发创造了条件,直接盘活项目,最大限度维护和发挥破产财产价值,推动农村集体土地纠纷取得实质性化解,有效优化营商环境和维护城市形象。
申请执行人广东某建工公司等与被执行人某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三案,某医院应支付建设工程款共计3760.26万元及利息等,案件未在法定期限内执结。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原执行法院申请,经交叉执行审查,将该案指令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中,为确保医院正常运营,揭阳中院未查封、冻结医院经营账户和办公楼。后经调查发现,某医院有履行能力却不履行,揭阳中院遂对其采取必要的限制高消费措施,并不断争取医院所在地政府联动支持。
同期,法院获悉某医院大额财产线索,立即核查并实施查控,某医院遂主动到揭阳中院商谈和解事宜。
在揭阳中院主持和释法说理下,双方当事人最终顺利达成和解协议,明确由某医院分5期履行债务。2025年11月,某医院依约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得以全部兑现。
依法全面推进“交叉执行”,是人民法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
本案被执行人承担公共卫生服务、涉及多宗执行案件、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法院通过交叉执行、多案并执、多部门联动,使执行工作摆脱干扰,各类执行措施和“府院联动”作用得到更好发挥,企业胜诉债权得以兑现。
广东法院将交叉执行作为破解积案难案、做实定分止争、倒逼执行生态改善的重要抓手,本案执行既彰显了强制执行威慑力,切实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也将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的要求落到了实处。
陈某某等与某教育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该公司退还培训费用,该公司未积极主动履行,法院依申请立案执行。
该公司向法院表示经营困难暂无支付能力,且因涉诉涉执,后续招生受阻,为避免经营危机加剧,申请暂缓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人民法庭经调查发现,该公司虽经营困难,但有稳定生源且除本案外无其他债务,有望通过继续经营清偿债务。
执行法官主动与公司法定代表人沟通,鼓励公司股东协商筹款偿付债务,清偿完毕后法院即可出具《信用修复证明》。某教育公司随即召集股东会议,次日即筹齐50余万元案款交至法院,案件执行完毕。
经查询,该公司确无其他案件纠纷,南城法庭主动为其开具《信用修复证明》,依托与东莞市发改局、东莞市银行业协会联动构建的信用修复与守信激励机制,将证明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使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授信等方面不再因本案而受到信用限制,恢复正常经营。
信用是企业的生命线。传统“信用修复”由企业主动向法院申请,不少中小企业在信用受损后才申请,生产经营受到影响。
本案中,执行法院变被动为主动,建立中小微企业快执绿色通道,通过正向激励方式推动企业积极履行法定义务;落实落细企业信用动态评价机制,主动为执行完毕的被执行人出具《信用修复证明》;强化执行联动,协调有关部门拓宽《信用修复证明》助企、暖企渠道,切实帮助被执行人消除信用污点和社会影响,切实助推企业度过经营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