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发布学位申请提醒,须在4月30日前办理租赁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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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6-04-07 19:45

2027年入学的学生家长看过来!近日,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的温馨提醒》,方便家长提前准备好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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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教育局发布的文件提到,2027年以租房形式申请学位的,租赁有合法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6年4月30日(含)前办理《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租赁有效期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含)后,且用于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未被锁定。

而租户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的,其租住房屋只适用于无法办理《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租户须在2026年4月30日(含)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含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须提供学位申请家庭与学区内房屋业主签订的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的租房合同,合同有效期到2027年12月31日(含)之后,且用于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未被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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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教育局同时提醒,如学位申请人成功入读申请的公办学校,教育部门将对其提供的房屋信息按相关规定进行学位锁定。

此外,教育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实际居住情况核查,如发现学位申请家庭没有实际居住或提供虚假居住材料申请学位,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并将相关线索报告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涉事学生学籍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处理。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伍曼娜

摄影:南都N视频记者 霍健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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