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向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4月13日,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新规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对接民法典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阶段划分,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活动中的平台责任予以明示。
直播打赏新规全面规制网络直播打赏活动中的平台责任、多方参与主体,从明示打赏规则到规范打赏营利权限开通,再到打赏金额排名、打赏互动等各方面,未成年人保护仅是其中一项。而直播打赏领域的未成年人保护足够吸睛,客观上也让公众的讨论向此倾斜。
当然,直播打赏新规对未成年人保护重申坚决、彻底的国家态度,也是新规的其中一个亮点,为监管执法作出进一步明确指引。2022年5月,中央文明办、国家网信办等多家联合发文“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就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等多方面提出明确要求。而覆盖人群更广泛的此次直播打赏新规,则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方面提出更进一步的细化要求,具有相当明确的指向性,为进一步的具体监管执法作出指引。
新规全面引入和对接民法典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三阶段框架,明确禁止网站平台向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向八周岁至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明示必须征得监护人同意;而向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则应征得其监护人同意或核验其收入证明材料。
相较于此前规定中“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相对笼统的内容,新规根据民法典相关规范做了细化,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有民事法律行为均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本人不能独立进行,那么直播打赏这种应用场景理所当然不能向其开放。而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其包括直播打赏在内的民事行为都需要监护人代理或追认,除非“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固然现在的未成年人已经是完完全全的网络“原住民”,但直播打赏类网络行为对于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很难被认为是纯获益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未成年人“误入”网络直播,进而使用打赏权限就成为一个让社会各界颇为焦虑的灰色空间。
有直播主体试图以吸引未成年人参与打赏来获利,也有平台对此类直播“互动”奉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暧昧态度。只要不出事、不闹大,一些平台“雷霆严管”的大棒可能就落不下来,这种观念必须纠正。因为客观上的网络生态,已经让很多未成年人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孩子不仅能轻松绕开未成年人模式、参与打赏,不少未成年人还毫不掩饰对投身主播行业的向往,甚至已经有孩子在成为主播、获得追捧并且愈演愈烈……
未成年人保护必须坚持的原则,就是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直播打赏新规的“未成年人保护专项”,通过引入和对接民法典民事行为能力制度,对未成年人的直播打赏划出了明确红线,以及不同档位的规范要求。徒法不足以自行,具体怎么执行,监管执法以何种尺度持续亮明全力保护未成年人的鲜明态度,个案落实、具体执法监管至关重要,这依然需要社会合力,不断扎紧未成年人保护的制度屏障。
保护孩子,就得毫不妥协!这要求具体监管执法始终绷紧神经、上紧发条,在禁止开放、明示同意、核验证明等诸多制度细节处,通过个案执法督促平台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不能怕麻烦,不能让劣币驱逐良币,更要让个案执法的示范,发挥强有力的示范和震慑作用。
编辑:陈邹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