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例宠物被投毒刑案二审维持原判,驳回精神损失赔偿诉求

南都N视频APP · 时局快报
原创2026-04-16 17:49

南都讯 记者蒋小天 发自北京 4月16日,北京市首例宠物中毒刑事诉讼案附民事诉讼案二审宣判,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落槌维持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华以故意投放危险物质罪获刑四年,同时维持一审民事判决部分,驳回五位上诉人的精神损失赔偿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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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传票。

2022年9月14日,北京朝阳区畅颐园小区发生多起宠物中毒事件,共致9只宠物犬及2只流浪猫死亡。经查系65岁业主张某华使用国家明令禁用的剧毒化学品氟乙酸钠(盐)投放所致。

此后,朝阳警方以故意投放危险物质罪立案,该案也成为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诉讼案,失去宠物狗papi的李女士联合11名受害人亦提起民事诉讼。该案历经9次延审,2025年12月11日,北京朝阳法院温榆河人民法庭一审公开宣判,被告张某华因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向多位受害人赔偿数千至数万元民事赔偿,但李女士等人的精神损失赔偿请求被驳回(详见:11人控诉宠物被恶意投毒,案件延审9次投毒人一审获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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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1日,该案一审时,多名爱宠人士到法庭外支持犬主维权。

一审后,李女士等五位受害人提起民事上诉,要求赔偿数十万元精神损失兼民事赔偿,李女士个人主张25万元精神损失赔偿和2万元民事赔偿。此前为宠物狗papi奔走,她辞去大厂工作,自学法律,全身心投入维权,李女士向南都记者出示的证据显示,在职期间,她于2023年前三月获得的收入即达二十余万元,辞去工作打官司后2024年一年收入锐减至五千多元,而包括李女士在内的多位受害人也多次强调,宠物狗是其家人,不能用经济价值衡量,失去宠物狗对个人情感的打击不言而喻。

此次二审庭审,重点是被害犬作为伴侣动物的价值意义,以及受害人的精神损失赔偿是否能予以支持,“哪怕法院仅支持了一块钱(精神损失费),那也是法律对一条生命的温柔注视,是对伴侣动物情感价值从0到1的破冰。”开庭前,李女士曾对媒体表示。

尽管李女士及代理律师对二审判决已有预期,但在被驳回上诉的那一刻仍感沮丧。在庭后采访中,李女士收拾心情后对南都记者表示,判决没有出现奇迹,“从关注‘物’的损失,到看见‘心’的创伤,或许我们还需要更多时间。”

在多位法律界人士看来,在实际司法实践中,对伴侣动物的价值认定仍存在诸多争议,现实中对失去宠物狗的精神损失赔偿还难以量化,或许是导致未能出现判决向前一步的重要原因。

李女士也对此表示,法治的进步从来不是一蹴而就,北京是首善之都,法治的进步就像北京这座城市的生长,它稳健、审慎。“我一个人的力量有限,在不可逆的悲剧面前,我不会赢也没有输,但这维权的1311天,至少让大家看见生命的重量,这本身就是奇迹。”

她说,该案或许没有打破‘0’,但它夯实了从‘0’到‘1’的土壤。“我们的案例像一颗小小的种子,种子的力量不在于长成大树,而在于破土而出。”李女士称,一纸判决不是终点,而是历史车轮碾过时留下的一道车辙。“我只是先走过了泥泞,相信下一次,路会更平,光会更亮。”

编辑: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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