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证监局披露了对国泰海通(601211.SH)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根据公告,经上海证监局查明,国泰海通存在两大问题,且均涉及非专业机构投资者开展场外期权交易的情况,具体而言:
一是与非专业机构投资者开展场外期权交易,且在开展过程中未能有效监测参与产品购买场外期权的占比情况;
二是对于个别分支机构合规管理不到位,存在个别从业人员协助非专业机构投资者开展场外期权交易的情形。
上海证监局表示,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国泰海通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根据《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的规定,商品类场外期权的交易对手方必须是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而若场外期权交易对手方是股票股指类等其它场外期权交易对手方,根据《办法》,还应额外满足以下条件:
(一)法人、合伙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参与的,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金融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具有3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相关投资经验。
(二)资产管理机构代表产品参与的,最近一年末管理的金融资产规模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且具备2年以上金融产品管理经验。
(三)产品参与的,应当为合规设立的非结构化产品,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并符合以下条件:
1. 穿透后的委托人中,单一投资者在产品中权益超过20%的,应当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专业投资者的基本标准,且最近一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有3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相关投资经验;
2. 购买场外期权支付的期权费以及缴纳的初始保证金合计不超过产品规模的30%。
近年来,已有多家券商因场外衍生品业务违规受到处罚。2025年11月,财通证券因子公司场外衍生品业务存在标的管理机制不健全、投资者资质年度复核不到位等问题,被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同月,第一创业前从业人员因向客户介绍外部场外期权平台并为客户交易提供便利,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业内指出,衍生品业务属高收益、但高门槛的投资项目,但部分业务承揽人员为了完成业绩指标而对投资者的资质把关不严,使得这部分业务成为了违规的“重灾区”。
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这并非国泰海通近日收到的唯一罚单。今年3月,上海证监局披露了一则针对国泰海通保荐工作的罚单。
根据公告,经查,海通证券(经吸收合并至国泰海通证券)作为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和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工作中,对部分应予以关注的异常情况或问题的核查不到位,项目组工作人员执业行为存在不规范,内部质量控制和内核不完善,出具的相关持续督导报告及专项核查意见结论不准确。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刘常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