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不一?市民在深圳中大七院疑诊肝癌,其他医院却未见异常

南都N视频APP · 奥一新闻
原创2026-04-28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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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王先生向奥一新闻记者反映,其此前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简称“中大七院”)检查时,得到了“考虑小HCC”的疑似肝癌的意见。

其表示,随后辗转到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等进行了多次检查,“所有检查结果都是没有肝癌依据。”王先生表示,自“被疑似患癌”至今约两年,他仍不知道中大七院为何出具该意见,也不了解该院与其他医院的意见为何相左。

针对此事,奥一新闻记者曾多次联系中大七院,院方负责人仅表示医院相关部门已与患者建立联系,并未进行相关解释。

矛盾纠纷

市民:中大七院检查出“可能患癌”,其他医院检查均无癌症依据

“因患有肝炎,我定期前往医院复查。”王先生提供的一份超声检查报告显示,2024年8月23日,其在中大七院进行了超声造影,在诊断意见部分,报告提示考虑小HCC,“普遍被称为小肝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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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建议我住院,但因对该意见存疑,我拒绝住院并前往其他医院检查。”王先生提供的多份报告显示,其先后于多家医院进行检查,“所有检查结果都是没有肝癌依据。”

相关报告显示,2024年8月27日,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的医学影像检查报告诊断为:肝S5结节,性质待定。肝S2小囊肿可能。左肾囊肿。8月31日,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的磁共振检查报告单上,亦未有“考虑小HCC”的意见。

2024年9月4日,王先生辗转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该院多学科会诊意见认为“综合患者病史、外院实验室检验及影像学检查资料,目前无肝癌证据,考虑肝血管瘤可能性大,鉴于患者有长期肝炎背景,建议患者每隔半年进行复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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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12月20日,其又于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了MR检查,报告中意见及建议一栏仍然没有出现“考虑小HCC”的字眼。

“也就是说,只有中大七院的诊断意见完全不同。”王先生向奥一新闻记者表示,2024年至今定期复查,“各项指标都没有问题。”

调解进展

多次沟通后,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王先生表示,多次反映这一就诊遭遇后,他与医院的沟通却不够通畅。

2026年4月13日,就院方基于哪些因素“考虑小HCC”,以及该院的诊疗意见为何与其他医院相左等问题,奥一新闻记者联系中大七院。当日,王先生告诉奥一新闻记者,接到院方来电询问诉求,院方表示将进一步调查了解情况。

4月20日,奥一新闻记者再次联系院方相关负责人询问调查进展,该负责人表示医院相关部门已与患者建立联系,“患者仍有疑惑的,可以帮忙联系医患科以及具体的医生,进行详尽的解释。”

4月22日,王先生告知奥一新闻记者,院方再次表示报告意见没有问题,“也没有过多解释。”

同日,其于2026年3月通过民意速办平台反映后,相关诉求也显示办结。该事项于4月3日“深圳市卫健委延期”,回复称“此件已转医政医管处办理,目前正在核实处理中,后续由医政医管处跟进办理。”后于4月21日,显示“经了解,2026年4月13日及4月17日医院医患办工作人员与您电话沟通解释及协商,但双方暂未达成一致意见,仍需进一步协商。我委已要求该医疗机构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框架下,积极配合您依法维权,与您保持积极沟通协商。请医患双方保持沟通渠道畅通,共同推动早日化解争议。”

 

第三方化解观察

沟通不应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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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市民的多次沟通中,记者深切感受到他看到检查报告时的担忧,以及在其他医院得到不同意见时,由担忧转化成的疑惑。这时,患者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医生、医院的释疑。

这起医疗纠纷的核心,或许不在于诊断技术的分歧,而在于医患沟通的缺失。当患者对诊断结果产生疑虑时,医院本应主动、及时地解释诊断依据,消除患者心中的困惑。然而,从王先生多次沟通的经历看,沟通渠道始终不够畅通,解释工作也显得敷衍。

作为治病救人、传递温暖与信任的桥梁,医院更应主动承担责任,用专业、耐心的态度与患者沟通,避免患者在漫长的等待和反复的质疑中承受心理压力。及时、透明的沟通,不仅能化解医患矛盾,更能巩固患者对医疗体系的信任。

 


出品:奥一新闻·南方民间智库

采写:奥一新闻记者、南方民间智库研究员 乔锐

编辑:詹越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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