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在2月14日已提额的基础上,进一步上调贷款额度、简化认定标准、扩大适用范围。此次调整的主要亮点在于,首套、二套房贷款额度统一拉平,普通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从90万提升至150万。
《通知》统一了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阶段性政策实施期间,统一购买首套房、二套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统一普通缴存人、二孩及以上家庭以及购买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此前,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绿色建筑或装配式建筑的缴存人可在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
《通知》最大的亮点,在于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标准。缴存人申请首套房或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最高额度提至100万元,家庭(夫妻双缴存人)最高额度提至150万元;II类人才购买首套房或二套房,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至120万元,家庭(夫妻双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至170万元。相较今年2月14日首套个人50万、家庭90万的额度,贷款额度大幅度增加。
图表来源:惠民之家
在优化提取和贷款政策上,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上,《通知》要求,以申请人家庭申请贷款时在拟购房屋所在县(区)内,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的住宅性质的不动产(含购房合同)确定的住房套数为准。另外,还优化异地缴存人商转公贷款政策。异地缴存人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达到6个月(含)以上,且继续依规缴存的,可在本市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
此次调整,还明确支持家庭代际互助提取。缴存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在我市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共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款(不含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款)。父母和子女的公积金可以“合力”支持购房。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蒋奇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