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赵青 通讯员刘启 近年来,二手奢侈品网络交易持续火爆,但交易纠纷也随之增多。近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了一起相关案件。
此前,小马精心挑选了一份礼物——在抖音某二手奢侈品直播间花6000余元下单了一款奢包,打算送给好友小木。可小木刚收到礼物没多久,家里就遭了小偷,这只奢包也被顺手牵羊。
幸运的是,公安机关很快抓到小偷,追回了所有被盗物品。为确定涉案财物价值,警方依法委托品牌方对该奢包进行鉴定,鉴定意见认定其不属于品牌方授权生产、销售的正品。
从小木处得知结果后,小马既尴尬又气愤,认为自己被卖家欺骗,遂诉至广州互联网法院要求按直播间“退一赔四”的承诺赔偿损失。
庭审现场,双方各执一词。小马拿出公安机关的鉴定意见通知书,底气十足地说:“品牌方都认定是假货了,必须按承诺赔偿!”
而卖家小云却喊冤:“我早就说过这是‘配皮换新’的包包呀!除了主体和五金是原装,植鞣革和肩带都换过了,工艺与原装存在差异,品牌方按其内部标准判定为非正品符合正常逻辑,但与‘以假充真’的性质有别。”小云还补充,销售时平台合作的检测机构已经出过检验证书,自己压根没骗人。
小马承认知道是“配皮换新”包,但坚持品牌方的鉴定就是铁证。双方都确认涉案包包确是当初交易的那只,可一个说“假冒”,一个说“翻新”,案件瞬间陷入僵局。按照常规流程,只能重新委托鉴定机构检测,但法官了解到,翻新包的鉴定不仅耗时久,大部分机构还做不了,案件审理一时陷入两难。
承办法官审查后认为,品牌方鉴定主要解决“是否为品牌正品”问题,小马疑惑的是案涉包包是否从正品翻新过来的。考虑到翻新包的鉴定专业性较强,具备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数量有限、鉴定周期较长,若简单启动重新鉴定,不仅会让当事人承担额外费用与时间成本,鉴定结论本身也未必能直接对应案件争议焦点。承办法官着手寻找更为高效的争议化解路径。
庭后,承办法官反复研判双方诉求。通过细致梳理双方陈述与证据,法官发现,小马的核心关切其实是怕“被骗了还蒙在鼓里”,希望弄清楚商品真实状况;卖家小云则表示自己本身从事二手奢侈品检验工作,包包系亲手翻新,对商品的正品源头有充分把握,愿意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核查。两方诉求差异较大,但在“愿意通过专业方式确认商品溯源”这一点上具有共通性,存在以非诉讼方式化解争议的空间。
考虑到当地二手皮具行业从业人员较为集中、行业经验积累较为丰富,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提议邀请熟悉行业的专业人员对实物进行参考性查看,作为双方达成共识的辅助途径。
为保障程序的中立性与规范性,承办法官事先与双方就查看的对象、范围、意见的效力定位等进行充分沟通,明确该意见仅作为双方协商参考,不替代司法鉴定的法律效力。该程序经双方明确同意后,在线下门店开展。
行业从业人员对涉案包包逐项查看后表示,从工艺特征看,该包确为在正品商品基础上经植鞣革更换、肩带替换处理后的二手翻新商品,与卖家陈述基本一致。
承办法官同步对查看过程予以记录,并就行业从业人员意见与品牌方鉴定意见之间的关系向小马作了详细释法,说明两类意见的鉴定对象、判断标准并不相同,并不必然相互排斥。
相关意见为双方达成共识提供了参考。小马在了解商品实际状况后,对交易性质有了更为直观的认识,当即通过诉讼平台提交撤诉申请。
法官指出,“假冒”奢包,一般是指在未经品牌方授权,非法复制原版奢包设计、商标及工艺的包袋产品,其目的是以假乱真、误导消费者,并通常以远低于正品的价格销售。
“翻新包”则是指通过专业手段对使用过的正品奢包进行修复、清洁、补色、更换配件等处理,使其外观和功能恢复接近原始状态的二手商品。
两类商品虽然存在区别,但翻新行为本身仍受相关法律法规约束。法官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
经营者应明确标注翻新包与原装包,不得模糊概念,严禁以翻新包冒充正品;全面、如实披露翻新细节,包括原装保留部位、更换配件类型(如植鞣革、肩带等)、维修工艺及翻新程度;主动向消费者出示检测报告,全程留存沟通、验货、交付等环节的证据,杜绝信息隐瞒。
消费者购买前应充分了解二手奢侈品交易常识,与经营者充分沟通、明确商品状况,避免事后纠纷;区分商品真伪鉴定与商品翻新程度评估,二者鉴定主体、鉴定方法、适用情形存在差异,应结合具体争议性质合理判断;保留直播宣传、聊天记录、检测证书等凭证,发生纠纷时依法举证。
二手奢侈品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买卖双方诚信履约、平台积极履职、司法依法引导。希望各方主体共同努力,让市场交易越做越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