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惠州)官网披露,安吉越达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未取得处置建筑垃圾相关核准文件,擅自从深圳跨市向惠州惠阳区转运建筑垃圾,被惠州市惠阳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处以97.92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粤惠阳执B罚字〔2026〕18号)显示,安吉越达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0日使用车牌号为浙E78818、浙 E72677、浙 E77233、浙E72511 的重型自卸货车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坪路市政工程Ⅰ标段(K3-000~K5+780)项目工地分别装载1车建筑垃圾并运往惠州市惠阳区兴湖路地段。经执法人员测量,上述四辆车满载,车辆规格相同,各装载有建筑垃圾24.48立方米(长 6m,宽 2.4m,高1.7m),合计共装载建筑垃圾 97.92立方米。上述四辆车未能提供处置建筑垃圾相关核准文件。
依据《惠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禁止擅自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从外市转移至本市城市建成区和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清理,处每立方米一万元罚款”,惠阳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该企业作出罚款97.92万元的行政处罚。
惠阳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表示,下一步将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紧盯建筑垃圾运输、转运、处置全链条,从严查处跨市非法转移、违规倾倒等行为,以严格执法守住城市市容与生态环境底线。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黎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