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内容显示,日前,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丁雄军(正厅级)涉嫌受贿罪、洗钱罪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丁雄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丁雄军利用担任贵州省清镇市委常委、副市长,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贵阳市白云区委书记,贵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毕节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贵州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掩饰、隐瞒部分受贿所得的来源和性质,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丁雄军系2001年7月进入贵州省工作,其中上述提到的贵州省清镇市委常委、副市长一职,系其2006年9月上任的职务。
2021年8月30日,丁雄军由贵州省能源局“空降”至茅台集团,并担任党委书记、董事长以及上市公司贵州茅台党委书记、董事长,并开启了为期两年零八个月的贵州茅台“一把手”生涯;2024年4月,丁雄军被调至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州省知识产权局)担任党组书记、局长。
2025年1月2日,根据相关部门通告,丁雄军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丁雄军。(资料图片)
1991.09-1995.07 武汉大学化学系高分子专业学习
1995.07-1996.09 武汉大学化学系教师
1996.09-2001.07 武汉大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2001.07-2002.02 贵州省贵阳市小河区科技局副局长
2002.02-2002.12 贵州省贵阳市小河区经贸局(招商局、乡企局、科技局)局长,投资服务中心主任(兼)
2002.12-2004.05 贵州省贵阳市小河区经贸局(乡企局、科技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4.05-2004.08 贵州省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助理,小河区经贸局(乡企局、科技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4.08-2004.12 贵州省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助理,小河区经贸局(乡企局、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区科协主席(兼)
2004.12-2006.09 贵州省贵阳市小河区政府副区长、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小河区经贸局(乡企局、科技局)局长、党组书记,区科协主席(兼)
2006.09-2007.11 贵州省清镇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其间:2007.03-2007.05在贵州省委党校县长任职培训班学习)
2007.11-2009.11 贵州省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清镇市委常委
2009.11-2012.09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
2012.09-2013.11 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委书记,白云区委书记
2013.11-2014.02 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14.02-2016.10 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兼)
2016.10-2016.11 贵州省毕节市委常委
2016.11-2018.10 贵州省毕节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分管市政府常务工作)
2018.10-2021.08 贵州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其间:2021.03-2021.07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21.08-2022.03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2.03-2022.09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茅台学院董事长(兼)
2022.09-2024.04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书记,董事、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书记,董事、董事长,茅台学院董事长(兼)
2024.04-2025.01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州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2025.01 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丁雄军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南都·湾财社记者 贝贝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