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高管薪酬体系,正经历一场深层重塑。
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万科于近日发布《关于制定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及新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明确,全职董事及高管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同时新增止付与追索机制。
据了解,在此次调整之前,万科高管薪酬主要由固定薪酬和年度奖金两部分构成,分配逻辑以岗位重要性和等级为核心。虽然公司曾推出过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措施,但并未将其作为高管薪酬结构的法定组成部分写入正式薪酬管理制度,而最新方案打破了这一惯性逻辑,这标志着万科对高管薪酬体系进行系统性调整,核心或是强化薪酬与经营业绩的深度绑定。
薪酬结构重构:绩效占比不低于50%
根据公告内容,本次薪酬方案适用对象为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中,董事薪酬实行分类管理: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全职工作的其他董事仍执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确定的酬金方案,按月发放;在公司全职工作的董事则参照高级管理人员标准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酬金。
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酬根据职位价值、责任大小、个人能力及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综合确定,为年度固定报酬;绩效薪酬则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结合经营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业绩贡献核定发放。方案明确规定,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此外,新版薪酬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薪酬体系,将中长期激励收入纳入全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包括股权激励、任期激励等方式,具体方案将另行制定。公告指出,这一调整旨在兼顾短期经营目标与公司长期战略发展,推动管理层更加关注企业可持续价值创造。
约束机制升级:首设薪酬止付与追索制度
本次薪酬改革的另一大亮点是建立了多层次的约束机制,实现“有奖有罚、权责对等”。
方案明确了薪酬与公司业绩的紧密联动机制:当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亏损扩大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平均绩效薪酬原则上应相应下降。若未满足上述联动要求,董事会需在相关决议中详细说明原因并进行信息披露。
更为重要的是,万科首次在薪酬管理制度中引入薪酬止付与追索机制。根据规定,若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将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部分。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薪酬,并对相关期间已支付的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孙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