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经济发达,金融资源密集,聚集了全国数量最多的上市城商行。作为服务区域的地方法人银行,城商行的合规管理直接关系到区域金融稳定。2025年3月,《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为商业银行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划定了明确标准,同时明确要求金融机构设立首席合规官并纳入高级管理人员序列,过渡期已于2026年3月届满。
据2025年财报披露,6家A股长三角城商行均已聘任首席合规官,均由行长或者副行长兼任,且多人身兼数职引发关注。其中,江苏银行、南京银行、上海银行首席合规官在银行内身兼5职,江苏银行行长袁军由于即将升任董事长并代行董事长职责,还出现了“自己领导自己”的特殊情况。
A股长三角城商行年内收7张罚单
首席合规官悉数亮相
长三角地区金融资源丰富,聚集着数量最多的A股上市城商行,包括江苏银行、宁波银行、南京银行、上海银行、杭州银行、苏州银行,同时也是监管重地。
据企业预警通统计,2026年以来,六家银行共收到7张罚单(含总行及各分支机构,以披露日期统计,下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罚单数最多,均领2张罚单。
其中,江苏银行盐城分行因票据贴现资金被挪用于银票保证金、贷款“三查”不到位被罚80万元;连云港分行因未严格审查国内信用证、票据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被罚45万元。南京银行杭州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贷款用途管控缺失等,被罚185万元;连云港连云支行因贷款调查不到位被罚30万元。
上海银行、杭州银行、苏州银行各自领到1张罚单,处罚对象分别为上海银行总行、杭州银行深圳分行、苏州银行常州分行。2026年1月,上海银行因隐匿不良贷款、提供虚假的文件资料、违规挪用流动资金贷款等9项违法违规行为,被上海金融监管局罚款450万元。截至目前,宁波银行年内暂未收到监管部门罚单。
2024年12月金融监管总局出台《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为商业银行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划定了明确标准。该办法明确要求各类金融机构在总部层面设立首席合规官,并将该岗位纳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序列管理,新规自2025年3月1日正式实施,同时设置一年的政策落地过渡期,如今过渡期已正式届满。
从2025年财报披露的信息来看,6家A股长三角城商行已基本完成首席合规官制度的“补课”工作。具体而言,江苏银行、宁波银行、南京银行、上海银行、苏州银行5家银行的首席合规官均已正式上任;仅杭州银行的首席合规官王立雄,其任职资格仍待监管部门核准。
3家银行首席合规官身兼5职
江苏银行现“自己领导自己”
梳理6家银行首席合规官的任职情况可以发现,均由行长或副行长兼任,且普遍身兼多职。
据2025年财报披露,江苏银行、南京银行、上海银行和苏州银行4家银行的首席合规官由行长兼任;另外两家——宁波银行和杭州银行,则由副行长兼任。与此同时,江苏银行、南京银行、上海银行三家银行的首席合规官同时身兼五个职务,职责横跨党建、战略、执行、财务、合规等多个关键领域。
其中最为特殊的当属江苏银行。现任首席合规官袁军,1971年出生,现任江苏银行党委书记、执行董事、行长、首席合规官。2026年3月17日,江苏银行第六届董事会同意选举袁军担任董事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目前,其董事长任职资格尚待监管部门核准,在此之前,袁军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这意味着,袁军现阶段的职务为:党委书记、代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首席合规官,实际身兼五职。
《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允许行长(总经理)兼任首席合规官,但同时提到首席合规官接受机构董事长和行长(总经理)直接领导,向董事会负责。随着袁军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出现了董事长、行长职责“一肩挑”并兼任首席合规官的情况,并形成“自己领导自己”的特殊情形。
同时,袁军升任董事长后,江苏银行行长职位将面临空缺,未来谁将接任该行行长、首席合规官,目前仍存在悬念。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黄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