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广东“智造”与个人征信服务有了数据出境负面清单

南都N视频APP · 南都大数据研究院
原创2026-05-16 13:58

推进数据高效便利安全跨境流动,广东提速加码!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5月15日印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管理清单(负面清单)(2025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这是全国范围内首个针对智能装备制造领域和个人征信服务领域的负面清单,进一步细化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的识别标准,明确具体业务场景及数据字段的管理要求。

聚焦特色,精准划定范围

此次发布《负面清单》紧扣广东自贸试验区和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优势产业需求,立足企业数据出境实际,共覆盖智能装备制造业、个人征信服务业两大领域,涉及7个核心业务场景、67项数据项,明确区分“重要数据”与“个人信息”两类管理对象,精准界定需履行安全评估或标准合同备案的情形。

具体而言,个人征信服务业方面,涵盖信用状况查询、贷款审核、担保审核、贷后风险管理4大场景,明确需要通过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以及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出境的数据清单。智能装备制造业方面,聚焦研发制造、供应商管理、人员招聘3大场景,划定核心技术数据、大规模员工及供应商信息的出境管理标准,支撑广东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与跨境合作。

《负面清单》适用于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前海蛇口、横琴)及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各类数据处理者。在制度设计上,注重与现行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及相关管理要求相衔接,紧密结合广东实际情况,在特色领域与应用场景方面作出针对性补充与创新。明确“一地制定、多地适用”,上海、天津、福建、浙江、江苏、海南、广西等其他自贸试验区数据出境管理清单,广东可参照执行,增强政策兼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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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自贸试验区正式发布的负面清单。摘自网信广东

先用后报,实行动态管理

《管理办法》作为配套规则,明确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的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制定流程、使用管理、安全监管等内容,构建“安全底线、产业赋能、分批分类”的管理体系。

在便利化举措上,实行“先用后报”机制:企业可自主研判出境数据是否属于负面清单范围,清单外数据直接免予合规审查,仅需事后向区域管理机构报备出境情况,大幅简化流程、减轻负担。在安全监管上,建立全链条管控机制:省级部门统筹风险研判与监测预警,区域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监督与一致性抽验,对瞒报、虚报等违规行为,可责令暂停或终止数据出境活动,情节严重的纳入重点监管,确保“管得住、放得开”。此外,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省级部门将持续跟踪实施效果与安全风险,适时修订完善;同时逐步拓展覆盖领域,不断完善数据跨境流动政策体系,为广东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加快宣讲,提高政策触达率

下一步,广东将采取哪些举措推动《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落地实施?

据介绍,广东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和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出台实施指南和管理细则。各区域管理机构尽快制定出台《负面清单》配套实施指南和管理细则,进一步明确《负面清单》的适用范围、报备流程、环节时限、所需要件等,指引企业用好《负面清单》。二是建立健全配套服务体系。各区域管理机构建立健全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具备申报服务、合规辅导、安全监管等功能的数据跨境一站式服务平台,构建“管得住、放得开”的监管服务体系。三是开展政策宣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政策宣讲和企业辅导,提高政策措施的覆盖面和触达率。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袁炯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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