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仍无果!深圳一小区35.6万元维修款,被拖欠6年

南都N视频APP · 奥一新闻
原创2026-05-22 20:05

法院裁定明确“立即执行”,业委会却直言不敢签字,一笔被理得清清楚楚的电梯维修欠款,维保公司手握生效判决与执行文书,却整整6年时间找不到人来结清?

近日,市民余先生以三家龙岗本地电梯维保企业代表身份找到记者,满心无奈地反映了发生在宝安区西乡街道金港华庭小区的这场款项纠纷。一边是辛辛苦苦做完维保服务拿不到回款,一边是业委会身陷历史债务、顾虑重重迟迟未拨付,前物业又拖欠巨款迟迟不兑现,多方僵持之下,这笔35.64万元的维修款至今悬而未决。奥一新闻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图片

矛盾纠纷

胜诉在手钱款难寻,维保方六年追款无果

余先生告诉记者,他所代表的深圳市龙岗区丰达电梯配件商行、深圳市三九电梯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向新电梯配件商行三家企业,早在2015年便和金港华庭小区物业深圳市嘉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嘉晨物业)达成合作,负责小区电梯日常维修、故障抢修等各项维保工作,合作一直持续到2018年小区首届业委会成立。

2019年5月,嘉晨物业正式退出金港华庭小区,随之而来的,便是一笔早已产生的电梯维修费用被搁置,迟迟无人结算。

为追回这笔费用,三家维保企业先后将嘉晨物业金港华庭管理处、金港华庭小区业委会诉至法院。2025年7月1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裁定,明确判令金港华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支付相关款项,同时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其名下相应限额财产,文书内明确裁定立即执行。

图片

可一纸强制执行裁定,并没有换来应得款项。“6年来我们多次向西乡街道、宝安区住建局反映,他们虽有协调但未能解决。法院多次裁定业委会须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拨付款项,但业委会一直拒绝履行。”余先生无奈说道,多方奔走协调无果,公司至今没能收到一分钱欠款。

矛盾纠纷

业委会:源头在前物业公司,不可擅自签字划拨

面对迟迟不履行付款裁定的质疑,金港华庭第二届业委会相关负责人李先生道出了难处,在他看来,这场欠款纠纷的根本问题,从来不在现任的第二届业委会身上。

李先生介绍:“金港华庭小区2008年正式入伙,一直由开发商旗下的嘉晨物业进行管理,后期因小区业主不满管理服务,双方解除物业合同,新物业才正式进驻。这笔35万余元的维保欠款,正是嘉晨物业在管期间产生,服务合同也是维保单位和前物业签订,和业委会并无直接关联。”

更让业委会头疼的是,嘉晨物业在任职期间的违规操作。“嘉晨物业在管期间每月向业主收取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但长达7年未向基金中心专户缴存,包括电梯维保应付款35万余元在内,均被挪作他用。”

为追回这笔小区公共资金,业委会主动起诉嘉晨物业维权。2023年11月,宝安区法院一审判决嘉晨物业需向金港华庭业委会维修资金账户返还90.62万元并支付利息,2025年12月深圳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即便业委会胜诉,这笔90余万元的欠款依旧没能顺利追回。

图片

记者通过企查查查询得知,嘉晨物业目前虽为存续状态,但公司法定代表人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遭到限制高消费,履约能力大打折扣。李先生表示,业委会另案起诉,也是希望由此盘活来支付龙岗公司的欠款,但欠款何时能追回,仍是未知数。

图片

除了对外追款,业委会自身更是顾虑重重。“我们只是一个民选组织,没有独立法人身份,也没有任何财产可以执行。如果公共资金的支出一旦被认定为违规,被业主集体起诉怎么办?谁来承担责任?”李先生进一步表示,“在未召开业主大会经全体业主表决同意的前提下,业委会有何权利签字申请拨付这笔大额款项?”

调解过程

多轮审理落判,强制执行仍遇阻

事实上,这场欠款纠纷到最终强制执行前,已经历多轮审理落判。2019年12月,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裁决,确认嘉晨物业金港华庭管理处理应向龙岗三家维保企业支付35.64万元维修款。

裁决下达后,嘉晨物业并未主动履行付款义务,转而反诉金港华庭第一届业委会,认为电梯维保服务最终受益人为全体业主,物业已垫付部分费用,更多欠款已无力承担,小区业主委员会理应履行组织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职责。2021年宝安法院一审认定:业委会仅以维修费用未经业主大会表决为由对抗付款请求,依据不足,依法判令第一届业委会向嘉晨物业支付人民币356400元,后续深圳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直至2025年7月,深圳中院强制执行裁定书显示,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深圳市嘉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嘉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金港华庭管理处对第三人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金港华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的到期债权,即明确判令金港华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支付相关款项。

化解进展

街道办已介入协调此事

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街道办事处负有“协调处理物业管理中的纠纷”的职责。针对这场僵持多年的民事款项纠纷,西乡街道办相关负责人回应记者,案件发生以来,当事方(龙岗公司)未向街道反映过相关情况。5月8日收到反映后,街道立即介入,5月9日组织内部协调会,并约谈现物业公司、业委会。

关于执行停滞原因,街道办表示,深圳中院此前已协调宝安区资金中心组织当事方协调,具体原因应以中院执行局反馈为准。

据了解,5月13日,街道已约谈并督促其执行裁决,但业委会工作人员表示,此次纠纷属于民事案件,执行与否仍取决于当事几方的协商。

记者从龙岗公司代表处最新获悉,5月22日,由西乡街道物业办牵头,组织宝安区住建局基金中心、盐田社区等部门,及龙岗公司代表共同召开了协调会。以上部门负责人表示会按照深圳市中院的裁决,督促业委会尽快推进解决。

图片

一桩尘埃落定的司法判决,六年时间迟迟无法落地执行,金港华庭小区这笔电梯维修款纠纷,并非个例。物业新旧交接权责不清、业委会权责边界模糊、胜诉判决执行遇阻,已然成为困扰众多居民的基层治理顽疾。

在小区日常管理中,物业更迭极易留下债务烂账,前任物业肆意截留、挪用业主缴纳的维修资金,离任后一走了之,遗留纠纷却悉数留给小区与现任管理方,不仅损害服务企业合法权益,也严重侵害全体业主公共利益。而作为业主自治组织的业委会,身处权责夹缝之中,无独立法人资格、无明确履职保障,动用公共资金顾虑重重,既要遵守规章制度,又要承担业主追责风险,陷入尴尬处境。

一边是法理层面权责分明,一边是现实层面处处受限,生效判决卡在基层难以推进。此事也提醒相关部门,既要健全物业交接监管机制,严管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使用与缴存,堵住资金挪用漏洞,更要清晰划定业委会履职权限与责任范围,简化合规资金拨付流程。唯有理顺权责、打通执行堵点,既守护市场经营主体正当权益,也厘清基层自治组织履职困境,才能真正化解物业领域陈年矛盾,守护好万千业主的切身利益。


采写:奥一新闻记者 南方民间智库研究员 廖静文

南都N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 020-8700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