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禁止董秘兼任这些职务!上市银行“兼职董秘”有多少?

南都N视频APP · 湾财社
原创2026-05-25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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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由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正式施行,其中规定“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南都湾财社记者统计发现,目前42家A股上市银行中,有16家银行董秘由副行长兼任。此外,也有部分银行的董秘由业务总监、首席风险官等兼任。

受访专家认为,上市银行偏好“高配”董秘,原因是副行长等凭借业务深度与话语权,可提升信息披露效率和专业度,但长期如此,隐含角色冲突风险。新规过渡期内,银行将陆续实现董秘专职化,调整节奏取决于监管核准效率与复合型人才供给。

16家上市银行董秘由副行长兼任

今年4月份,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职行为,中国证监会制定发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其中规定: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兼任上市公司其他职务的,应当明确区分董事会秘书和其他职务的职责,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该规则自2026年5月24日起施行,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为过渡期。文件强调,“过渡期内,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兼职等与本规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逐步调整至符合本规则规定”。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对南都湾财社记者表示,新规禁止董秘兼任经营岗的核心考量是破除“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治理缺陷。若董秘同时分管业务或财务,将导致信息披露自我审查,难以独立履行合规监督职责,近年多起信披违规案例均源于此。

目前42家A股上市银行中,是否存在董秘兼任其他职务的情况?南都湾财社记者统计发现,目前42家A股上市银行中,有16家银行的董秘(含任职资格待监管核准情况)由副行长担任,占42家银行总数的近四成。

国有行中,建设银行副行长纪志宏兼任董秘,中国银行副行长刘承钢兼任董秘,邮储银行副行长杜春野兼任董秘。

股份行也不例外,招商银行彭家文集董秘、副行长、财务负责人三职于一身;浦发银行、民生银行、浙商银行也都是副行长兼任董秘。

城商行和农商行这一阵营中,宁波银行、南京银行、厦门银行、齐鲁银行、成都银行、重庆银行、贵阳银行、重庆农商银行、紫金农商银行的董秘一职也均由副行长担任。不过,成都银行副行长罗结的董秘任职资格尚待监管核准,目前其代行董秘职责;紫金农商银行情况类似,其副行长许国玉于去年8月被聘任为副行长兼董秘,目前其董秘的任职资格尚待监管核准,董事会指定其代行董秘职责。

除了副行长,也有多家银行的董秘同时担任业务总监等职务。

例如,工商银行董秘田枫林同时担任该行高级业务总监,光大银行董秘张旭阳同时担任该行首席业务总监,长沙银行董秘彭敬同时担任该行首席风险官。

为何上市银行偏好“高配”董秘?

田利辉认为,银行董秘由副行长兼任的模式核心优势在于业务深度与话语权的双重保障。副行长熟悉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能确保信息披露的专业性和及时性;同时凭借高管身份在内部协调中更具权威,可高效对接监管与投资者。

他指出,银行偏好“高配”董秘,是将董秘职能嵌入经营决策层,避免因专业隔阂导致信披滞后或失真。尤其在银行业务复杂度高、合规要求严的背景下,这种模式曾被视为提升治理效率的务实选择,但长期隐含角色冲突风险,为后续监管调整埋下伏笔。

实际上,随着新规开始施行,已经有银行在调整董秘人选。

华夏银行4月30日发布公告称,杨伟因年龄原因,辞去该行董秘、财务负责人职务。辞任后,杨伟仍继续担任该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同时,华夏银行表示,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彦雷为该行董秘。目前,其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过渡期至2027年底,田利辉预计,除了华夏银行,其余需调整的上市银行也将逐步推行董秘专职化,但股份行与中小银行面临一定的人才储备压力。

“若副行长仅分管中后台且不涉经营,仍可能保留兼任资格,最终调整节奏将取决于监管核准效率与复合型人才供给。”田利辉表示。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刘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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