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发布一则通知,根据《广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办法》的规定,中石化第五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大亚湾开发区石化项目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等问题,对该公司进行督办。
据《大亚湾开发区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通知书》,大亚湾石化区内的项目中2#塔机臂根绞点处销轴防脱装置固定不规范,且起重臂30米、35米、40米处下弦杆高强度螺栓松动。违反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八条第(三)项和第(五)项规定。
现场未提供1#、2#、3#塔式起重机械检测报告原件,所提供的起重机械检测报告打印件不真实,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和使用登记涉嫌造假,1#、3#塔机产权登记证无法查证,2#塔机为套牌使用。违反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八条第(一)项规定。
限期中石化第五建设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前完成整改并报送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吴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