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石门村支书灾区戴耳环遭网暴:涉事者或需承担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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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6-05-25 21:49

近日,湖南常德石门县遭遇极端强降雨天气,石门县龙池河村的村支书向金元介绍救灾情况时,遭到网民指责其“佩戴金耳环”。5月25日,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告诉南都N视频记者,若恶评广泛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等,网暴者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被剥夺政治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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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金元。

南都此前报道,5月20日,石门县壶瓶山镇龙池河村的村支书向金元在介绍受灾情况时落泪。她表示,5月17日晚上8点以来,她就一直穿着雨靴没再脱下,淋湿了3套衣服导致感冒加重声音嘶哑。然而有网民注意到她的耳环,以“一个耳环有50克”“2两黄金应该摘了拍”“金耳环捐了就更加感动了”等言论,对其进行网暴。

5月25日,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向南都记者分析,网民的恶意指责与造谣嘲讽涉嫌多重违法。民事上此类无证据揣测、编造谣言的行为,构成对向金元名誉权的侵害,需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责任;行政上,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罚款。

赵良善表示,若恶评广泛传播、造成严重后果,则符合《刑法》中侮辱罪、诽谤罪的“情节严重”标准,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他向南都记者表示,网络平台方应建立网暴治理机制,履行内容审核、监测预警、快速处置及留存记录并上报的主体责任,若平台未及时处置恶评导致损害扩大,“需对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赵良善认为,向金元在灾害中坚守一线、连日奋战,其佩戴耳环属于正常之举,与履职行为无关,不应成为被网暴的理由。“网民脱离救灾背景、恶意放大个人细节并造谣嘲讽,本质是对基层救灾工作的漠视与对他人人格尊严的侵犯。”

南都此前报道,龙池河村干部王女士与向金元在工作上常打交道:“她是一个非常勤恳、踏实、肯吃苦的人。”王女士说,目前村内的救灾工作仍在进行,向金元和其他村干部都很忙。“她是一个一心扑在工作上的人,实实在在帮大家把事情办好,不会在意别人怎么评价她。”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李思涵

编辑:韦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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