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工程招投标,东莞虎门富民集团子公司违规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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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6-06-08 15:41

近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的行政处罚消息显示,东莞市虎门富民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即“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被罚款2320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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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东莞市虎门富民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民农批公司”)是虎门镇镇属企业广东虎门富民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富民农批市场(二期)农产品销售专区项目由富民农批公司组织实施,项目总估算773.88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023年5月,经富民集团党委董事(扩大)会议审议同意,富民农批公司作为招标人,按工程施工类与货物采购类两类属性分为地面硬底化及排水工程和地上钢结构雨篷采购安装工程分别实施。 

其中,地面硬底化及排水工程项目未办理立项手续,预算造价387.66万元,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于2023年7月6日在富民集团综合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中标单位为山西诚信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合同价约322万元。该项目开工时间为2023年8月1日,于2023年8月28日竣工。 

另外,地上钢结构雨篷采购安装工程项目未办理立项手续,预算造价143.90万元,采用采购方式,于2023年7月12日在富民集团综合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中标单位为东莞市富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价约141万元。该项于2023年10月9日完成安装验收。

针对上述问题,6月3日,南都N视频记者发函采访广东虎门富民集团有限公司。截至发稿,暂未获回复。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黄慧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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