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引发广泛关注的159瓶茅台被警方扣押后多瓶缺失或出现空瓶一事,宜宾市公安局6月18日发布情况通报称,2023年5月26日,珙县公安局侦办“3.24”假冒注册商标案,办案民警在辽宁省沈阳市对何某经销门店进行搜查,现场搜查出疑似假冒某品牌及其系列酒159瓶、拔盖器1个、酒盒20个,并依法予以扣押。经核实,2026年5月20日,何某及其妻子党某某、代理律师到珙县公安局现场拆封查看时,该批酒仍处于扣押时的包装状态。
根据媒体报道,珙县警方当时专程从作为五粮液产地的四川宜宾到辽宁沈阳查处五粮液假酒,没看到五粮液酒,只看到了一批茅台酒,便扣押了这批茅台酒,当天鉴定其“与生产厂家产品外包装特征不相符”。办案民警抓了店主何先生,并直接替五粮液公司向何先生妻子党女士开出数十万元“和解价”。
这里的处理让人疑惑,当日鉴定这批茅台酒“与生产厂家产品外包装特征不相符”到底意味着什么?茅台酒如果是真,则与案件无关,不应该扣押;如果是假,警方也应该根据正常程序处理,但珙县警方当时做的却是,抓人、扣酒,然后以何先生人身自由作为要挟,替五粮液公司向党女士开出数十万元“和解价”。
警方代企业开价并与嫌疑人讨价还价,已经严重不合规。更让人不解的是,他们扣押的是茅台酒,而代的是五粮液公司。
不仅如此,在所谓的赔偿金问题上,双方谈判从80万到50万,再到35万,最后还价到22万元。党女士一再强调自己无力支付高额赔偿金,而办案民警则劝说她借钱筹款,并开展心理攻势,以要将何先生带到四川为要挟,直言“你说是钱重要还是老公重要”。
这批茅台酒,宜宾警方后面进行过正式鉴定。据媒体报道,一份2025年6月宜宾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该局聘请有关人员,对扣押何先生所持有的贵州茅台酒及系列酒进行了真伪鉴定,鉴定意见是“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问题是,何先生向法庭申请鉴定茅台酒真伪时,法官却说:“该茅台酒与本案没有关系,公诉机关没有指控。”宜宾及珙县警方在没有实据的情况下不远千里赶赴沈阳抓人扣酒,结果对自己已经认定的案值巨大的159瓶假茅台酒,直到相关案件公诉、开庭都没有动作,令人费解。
今年5月,在与党女士沟通的过程中,当时参与办案的一名辅警承认,案件办理存在“逐利执法”,其表示,当地警方有所谓的“KPI考核”,赔偿款会按照一定的比例发放至办案单位,“就有了一个灰色的(收入)”。此行为严重违反公安部规定,绝不是通报里说的“执法用语不规范”这么简单。该名辅警所言是否属实,恐怕需要更高层级介入才能确认。
另外,警方通报称,2026年5月20日,何某及其妻子党某某、代理律师到珙县公安局现场拆封查看时,该批酒仍处于扣押时的包装状态。而媒体报道称,在民警的见证下,何先生现场进行了清点,发现有多瓶高价值茅台酒缺失,部分茅台酒已被开启变成空瓶,还有部分茅台酒只剩下一半。对于这一情况,现场民警未能给出合理解释。通报与媒体报道显然有明显冲突,二者不可能同时为真,如果通报为真,报道需要更正;如果报道为真,通报需要追责。没有第三种可能。
编辑:张子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