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明确残疾儿童进行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康复训练等可获补贴。其中,人工耳蜗植入补贴标准为15000元/耳·人,肢体残疾矫治补贴标准为16000元/人,接受康复训练每人每年最高可补贴2万元。《办法》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
哪些人群可以申请?《办法》明确,康复救助对象为广东省户籍(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扩大到持广东省居住证)0—6岁(截至申请康复救助当年度的8月31日止年龄不满7周岁)符合以下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具备医疗诊断资质的二级(含)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确诊诊断书;具有康复服务适应指征,通过康复服务可能达到功能重建或改善。
新规还扩大了康复救助范围。《办法》提出,生活自理能力不足、不具备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凭县级教育部门出具的缓学、休学证明,年龄可延长一岁;具有肢体矫治手术指征,脑瘫导致严重痉挛、关节畸形及脱位的救助年龄为不满18周岁;有条件的地区可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至不满18周岁。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基本服务内容包括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康复训练及支持性服务等。手术补贴方面,人工耳蜗植入补贴标准为15000元/耳·人,肢体残疾矫治补贴标准为16000元/人。残疾儿童接受康复训练,每人每年限补贴10个月,补贴标准为公益一类康复机构1200元/人·月、非公益一类康复机构2000元/人·月。此外,按照省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为各类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提供补贴和服务。
《办法》明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包括申请、审核、救助、结算等环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残疾人数量、分布状况、康复需求等情况,制定康复机构设置规划,举办公益性康复机构,将康复机构设置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同时,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康复机构,鼓励多种形式举办康复机构。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魏凯
编辑:魏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