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住建局官网发布行政处罚消息称,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因将东莞市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违法分包,总合同价款近5000万元,共被罚款近30万元。需要指出的是,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总投资估算35838.9万元,工程建安费用28934.55万元,并已于2024年9月实现投产。
东莞市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三期。图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
消息称,经调查,涉事项目为东莞市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以下简称“该项目”),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2022年9月1日,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中栖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将该项目部分劳务作业分包给广东中栖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合同价款为39005520.4元。上述劳务承包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费用。该项目于2024年7月5日竣工验收。
2022年10月20日,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众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将该项目部分劳务作业分包给广东众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合同价款为10198039.19元。上述劳务承包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费用。该项目于2024年7月5日竣工验收。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六)款的规定,即“专业作业承包人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料费用的”,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违法分包,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的规定。根据处罚通报,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共被罚款295221.36元。
据公开信息,东莞市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工程总投资估算35838.9万元(投资金额以最终批复的文件为准),工程建安费用28934.55万元(含设备购置费8888.13万元、联合试运转费88.88万元)。项目已于2024年9月实现投产,设计处理规模为10万吨/天。
另据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显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中国铁建的旗舰企业,经营范围遍及全国31个省(市)以及世界20多个国家和地区。集团公司总部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年完成新签合同2000亿元以上,完成产值1000亿元以上。
针对处罚情况,南都N视频记者多次致电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布电话尝试进一步采访,均无法接通。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黄慧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