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东莞暂不支持投放这种车辆,又有多家企业领罚单

南都N视频APP · 南都东莞
原创2026-07-09 15:49

近日,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信用中国(广东·东莞)通报称,佛山市短途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轻风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安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因擅自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各被罚2万。此外,深圳迪奥共享运营有限公司被罚2000元。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目前东莞暂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擅自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多家企业被罚2万元

根据通报,佛山市短途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文件的情况下,于2026年6月10日分别在长安镇乌沙、沙头社区共投放384辆叮铛出行共享电动自行车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共占用城市道路面积约18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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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6日,广州轻风科技有限公司在东莞市虎门镇怀德社区大禾新区、博涌社区连升北路等路段共投放570辆轻风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共占用城市道路面积约68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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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安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文件的情况下,于2026年7月2日分别在长安镇新民、涌头社区共投放354辆风驰出行共享电动自行车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共占用城市道路面积约16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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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和《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序号102号的严重裁量档次,上述3家企业各被罚2万元。

此外,深圳迪奥共享运营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9时,在麻涌镇麻涌大道,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占用面积1平方米,被罚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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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暂不支持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

据了解,根据2023年6月15日印发的《东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综合考虑安全、通行及停放设施条件等因素,东莞暂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后期可结合市民出行需求、配套设施建设等情况,在有条件的区域开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试点工作。该《管理办法》自2023年7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7月16日。

目前,仍有部分运营企业无视上述规定,持续无序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导致共享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占道堵路等现象频发,不仅影响市容环境,还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市民出行安全。为此,东莞多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共享电动自行车违规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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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持续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图源:最美清溪

其中,近期,清溪镇持续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行动现场,执法人员对共享电动自行车逐一登记和清理,并统一转运至指定安置点。“这些车都没有上牌登记,也无安全保障。”面对想要扫码骑行的市民,执法人员现场劝道:“千万别骑,出了事维权都难!”与此同时,清溪镇相关部门还对涉事运营企业进行约谈。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田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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