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车位“悍将”被停职,但这还不是问责

南都N视频APP · 南都快评
原创2026-07-11 19:55

僵持十天的长沙市体育局“公职人员霸占他人车位”事件,终于有了个像样的进展。7月10日晚,当事人闵先生在直播中透露,此事已得到解决,涉事车主已向其当面道歉并写下道歉信,同时给予了一定经济补偿,闵先生表示对该结果比较满意。7月11日,长沙市纪检监察、公安、体育、属地街道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还原事件来龙去脉,长沙市体育局决定给予霸车位车主彭某某停职处理,纪检监察机关对彭某某相关问题开展核实处理。

一场车位纠纷,竟调解了六次。一度拒不道歉的霸车位女车主,在其所在单位领导、纪委等多方介入下,终于还是道歉了。车位合法拥有者“表示对结果比较满意”,意味着民事纠纷层面的问题基本解决,而霸车位女车主被所在单位停职,纪检部门的“核实处理”也还在继续,长沙市有关部门联合调查组还原事发经过,以不袒护的态度澄清涉事公职人员晋升疑问,直面舆论关切,还原纠纷过程,确实是想把事情说清楚。

私人车位被占,电话通知拖车,车主到场、道歉并尽快驶离,本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这件事的复杂之处在于,彭某某谎话连篇(两次谎称不在本地,表示无法参加调解),正是这种近乎挑衅的消极处理,进一步激怒对方,后者随之开始硬刚,甚至一度谎称车钥匙被其爱人带往外地。

情况通报并未详述彭某某男友介入纠纷后“双方发生口角”的过程,不过,显然此后双方冲突进一步升级,彭某某拒绝调解,甚至一度冒出“赔偿五万捐灾区”的表态,事件似乎从冲突过渡到单方面赌气炫富,“摇人”没有起到解决问题的作用,反而加剧了矛盾。

一桩车位纠纷,一波不止三折,但无论如何,业主合法购买的车位属于私人财产,民法典明示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层面,“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面临治安拘留和并处罚款的处罚。法律层面的规范非常齐整,从民事侵权到治安处罚,随意侵占他人合法车位,显然并不占理,而“摇人”激化矛盾,更是太不体面。

公职人员本来应该是守法的楷模,在遭遇纠纷时数次撒谎,还试图以“摇人”的方式激化矛盾,其在这场纠纷中的面目令人错愕。对于公众而言,自然而然会怀疑,彭某某日常工作是否符合公务员法中对公职人员必须“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的要求,是否存在违反社会公德的情况?

7月11日,长沙市纪检监察、公安、体育、属地街道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长沙市体育局决定给予霸车位车主彭某某停职处理,纪检监察机关对彭某某相关问题开展核实处理。被占车位的当事车主对目前处理结果中道歉、赔偿“比较满意”,至此,事件中的民事侵权纠纷可以暂告一段落。

必须强调的是,停职本身只是一种暂时停止履行职务的行政或组织处理措施,并非正式的处分,属于调查核实阶段的一种手段。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对“严重违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行为”,给出了从警告、记过、记大过,到降级、撤职、开除的全链条罚则,霸占他人合法物业,谎话连篇、激化矛盾的公职人员,不管是不是恃权傲物,都有违最基本的社会公德,更谈不上对法律法规的遵守,至于最终彭某某的责任调查结果如何,纪检监察部门的调查仅局限于纠纷“相关问题”,还是要进一步挖掘其他问题,都需要各方继续保持关注。毕竟,这事儿能走到现在这一步,很大程度都依仗社会各方面的合力监督。

占车位这样的民事纠纷,不应该闹这么大。车位的合法拥有者能用的救济手段基本都用了,但最终推动事件处理的,还是小纠纷引发大舆情后,公职人员所在单位、纪委的强力介入。这不仅让人反思,让霸车位“悍将”低头道歉的,难道还是只有“舆情炸了”这一条路吗?美好的社会不该如此,显然,靠法律赋予的救济途径就能解决问题,这才是法治社会该有的样子。

编辑:何起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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