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南都N视频记者获悉,汕尾市海丰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发布关于确认马泽伟、蓝东纬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2月23日,蓝东纬遇见一起车祸,冲上前去展开救援;6月7日,一名小男孩骑自行车被洪水冲倒,马泽伟毅然冲入湍急的水流,将他从危险水域转移至安全地带。
25岁男子蓝东纬系汕头市潮南区人。2月23日凌晨4时许,蓝东纬驾驶小轿车在甬莞高速汕尾市往惠州市方向路段,遇见一起车祸,危急关头,蓝东纬没有丝毫犹豫,火速将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冲上前去展开救援,并拨打报警电话,避免了伤员受到二次伤害。
公示信息指出,蓝东纬凌晨在高速路上的义举,不仅体现在勇气,更闪耀着理性与智慧的光芒。现拟评定蓝东纬救人行为系见义勇为。
47岁男子马泽伟系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人。6月7日下午,海城镇突发暴雨,在新园社区解放北路中段,一名未成年小男孩骑自行车被洪水冲倒,连人带车被卷入湍急水流中。马泽伟当时正在现场中,他毅然冲入湍急的水流,将该名小男孩从危险水域转移至安全地带,避免了悲剧的发生。
根据公示信息,在危急关头,马泽伟将个人安危置之度外,果断施救,充分展现了平凡人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的英雄本色。现拟评定马泽伟救人行为系见义勇为。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杨婷
编辑:韦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