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创新之城,深圳支持科技创新又有新举措。近日,《深圳市科技企业债务融资和科技保险资助管理办法》印发。深圳将对企业符合条件的科技类贷款项目、科技创新债券项目、科技保险项目给予资助,以进一步加强对科技企业的金融支持,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资助政策将建立跨部门数据获取机制,实现企业“免申即享”。如企业未在“免申即享”名单内,还可以按照要求自主申报。
本次科技金融政策支持覆盖贷款、债券、保险等
《深圳市科技企业债务融资和科技保险资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近日印发,自2026年8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管理办法》的一大看点是构建覆盖贷款、债券、保险、担保等多领域的科技金融政策支持,进而推动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为科技企业发展提供更优金融服务,推进科技金融服务提质增效。
《管理办法》提出对企业符合条件的科技类贷款(贷款利息、保证保险和担保费用)、科技创新债券(利息、担保费用)和科技保险项目予以资助。
具体而言,科技类贷款项目,企业向银行贷款,资金用于科技创新活动,且符合《管理办法》立项条件的,对其支付的贷款利息、保证保险和担保等费用予以资助。以贷款利息为例,深圳将按照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所算利息两者低值的50%予以资助,单个企业每年获得本类资助不超过100万元。
据悉,科技类贷款项目资助面向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符合条件企业,企业还需满足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条件。
科技创新债券项目,企业按照国家政策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且符合条件的,对其支付的利息和担保等费用予以资助。以债券利息为例,深圳将按照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10%予以资助,单个企业每年获得本类资助不超过100万元。
科技保险项目,企业向保险公司购买纳入科技保险目录中保险产品,且符合条件的,对其支付的保险费用予以资助。深圳将按照不超过实际支付保险费用的50%予以资助,单个企业每年获得本类资助合计不超过100万元。
建立跨部门数据获取机制实现“免申即享”
《管理办法》的另一看点是简化实施流程,将建立跨部门数据获取机制,设置“免申即享”办理流程,按流程发布“免申即享”通知和拟资助企业名单,同步设置企业自主申请渠道(企业未在“免申即享”名单内,可以按照申请指南要求自主申报),提升服务企业质量。
据悉,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将负责发布债务融资和科技保险项目“免申即享”通知和申请指南,开展项目组织实施工作。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多个相关部门作为配合实施单位,将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向市科技创新局提供企业名单和相关数据,市科技创新局审核后发布“免申即享”通知和拟资助企业名单等信息。如企业未在“免申即享”名单内,则可以按照申请指南要求自主申报。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王睦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