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获批开展经营者集中审查,浙闽赣三地企业并购可就近办

南都N视频APP · 反垄断前沿
原创2026-07-30 16:32

南都讯 记者黄莉玲  7月30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浙江省经营者集中委托审查新闻发布会。据悉,自今年8月1日起,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受市场监管总局委托,将负责浙江、福建、江西三省区域内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的审查工作。

这意味着,今后符合条件的浙闽赣三省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可在浙江就近办理审查。这一举措将进一步便利企业投资并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区域企业并购交易效率。

浙江企业并购活跃,制造业申报占比超四成

经营者集中审查是我国反垄断监管的重要制度,目的是把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问题解决在并购交易实施之前。

根据《反垄断法》,企业之间合并、收购股权或者资产、新设合营企业等经营者集中行为,如达到规定的申报标准和要求,必须事先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十四五”以来,浙江企业投资并购活动十分活跃,全省企业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共计360件,申报数量位居全国前列,交易金额累计超过4500亿元。

从交易规模看,浙江经营者集中申报以中小规模交易为主,10亿元以下小额申报共255件,占比70.8%。从参与主体看,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分别参与申报240件、241件,两者数量基本持平,约占申报总数的三分之二;外企参与申报53件,占比14.7%。从行业分布看,制造业是浙江投资并购最活跃的领域,共有147件申报,占比40.8%。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受委托开展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后,将进一步发挥地方市场监管部门靠近市场、贴近企业的优势,更好服务企业投资并购,降低企业并购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打造更具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委托审查覆盖浙闽赣三省,简易案件办理更加便利

根据今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经营者集中委托审查制度的公告》,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受总局委托负责审查浙江、福建、江西三省区域内符合条件的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

具体包括:至少一个申报人的住所地在浙江、福建、江西三省区域内;经营者通过收购股权、资产或者合同等方式取得其他经营者控制权,且其他经营者住所地在三省区域内;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且合营企业住所地在三省区域内;经营者集中相关地域市场为区域性市场,且该市场全部或主要位于三省区域内;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委托的其他案件。

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主要包括四类情形:在同一相关市场,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之和小于15%;在上下游市场,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市场份额均小于25%;不在同一相关市场且不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与交易有关的每个市场份额均小于25%;以及符合境外设立合营企业、收购境外企业股权或资产,或合营企业控制权变化等规定情形的案件。

据统计,从当前的数据来看,简易案件占全部经营者集中案件的九成左右,覆盖面广,绝大多数企业并购均在此范围内。

为最大限度简化企业办事流程,浙江已全面接入市场监管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业务系统,实现经营者集中申报全链条线上办理,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零跑腿”。

此外,为保障审查工作规范高效,浙江已组建专业的审查队伍,主动落实简易案件“双二十”内部工作要求,从企业申报到正式受理、从正式受理到案件审结,两个环节办理时限原则上均不超过20天,高质高效服务企业投资并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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