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网暴立法,让“指尖暴力”付出应有代价

南都N视频APP · 南都快评
原创2026-07-31 00:03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年来,网络暴力问题愈发凸显。从粉发女孩郑灵华因网暴自杀,到救灾村支书因戴“金耳环”被网暴,再到“开盒”乱象迭出,网络暴力的范围越来越大、后果越来越严重,从普通人到公众人物,从个人到企业、机构等组织,都可能成为被网暴的对象,甚至还时常出现被网暴者参与施暴、施暴者也被网暴这样的恶性循环……这一过程中,不仅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网络空间秩序也愈发乌烟瘴气,长久危害网络社会安全。

为反网络暴力立法,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在此之前,我国先后出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等,尽管相关法律法规已较为充分,但文件仍分散于各个部门,规定内容也各有侧重,比如重心多是强化执法措施、事后治理,同时,约束力度有限、执行情况不一。《征求意见稿》作为我国首部拟以法律形式制定的反网络暴力专门立法,在系统整合分散制度资源的同时,更以立法形式明确治理主体和监管责任归属。

“平台治理”被置于《征求意见稿》的第二章,位置靠前、篇幅最多。过去,平台往往被动参与网暴治理,缺乏内容甄别的手段与动力。比如,在去年发生的“河南周口邵医生疑因网暴坠楼身亡”事件中,多个账号在社交平台以“互捧流量”的方式长期攻击邵医生,最终演变成具有声势的网络暴力。面对平台可能出现的推诿责任与规避审查的情况,此次条文中就规定“发现存在网络暴力风险的,不得利用算法推荐等技术推送相关信息”。同时,面对网络暴力取证难、举证难和证明难的困境,也要求平台在显著位置向用户提供网络暴力快捷取证等功能。

一方面是压实平台责任、将治理关口前移;另一方面,面对网暴,《征求意见稿》也可谓长出“牙齿”,让受害者不再孤立无援。过去,网络暴力受害者往往面临“报警难、取证难、追责难”的困境,基层执法也存在对网络暴力认定标准不一、介入时机难以把握等问题。就比如,粉发女孩郑灵华遭遇网暴后第一时间报警,警方却给出了“没有指名道姓,无法界定”的回复。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检察院可以对网暴案件提起公诉。此外,当网暴受害者提起自诉时,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法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协助,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两个“应当”,字字千钧,落实了公权力为受害者撑腰、介入网暴案件的义务,最终若能施行,无疑将成为受害者最有力的支持与底气。

《征求意见稿》的亮点还有不少,但与此同时,治理网络暴力需要面对的挑战也依然艰巨。网络暴力现象的成因复杂,法律只是最后的防线而非唯一的治理手段。真正的治本之道,仍藏在每一次发言前的分寸里,藏在对他人人格的基本尊重里。法治利剑、社会共识和多方共治协同发力,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编辑:陈邹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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