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李玲 2026年8月4日,据工信部官网消息,工信部组织制定并归口的《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GB 44721—2026)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拟于202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份强制性国标适用于搭载L3级、L4级(高度自动驾驶)系统的M类和N类车辆,不适用于自动泊车系统。该标准立足我国产业发展与行业监管实际需求,兼顾技术可行性、产业适配性与落地实操性,构建了维度完整、要求清晰、适配国情的安全要求体系。
具体而言,标准要求车辆制造商从安全方针、风险管理、安全保证、安全提升四个维度,建立覆盖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及部署后全过程的保障能力,从源头降低自动驾驶系统潜在的安全风险。同时,标准明确车辆制造商应在自动驾驶系统研发验证过程中组织开展相应的仿真、场地及道路试验,并确保相关试验资源和条件满足研发验证要求。
为强化系统动态驾驶任务执行能力,标准要求自动驾驶系统安全水平应至少达到正在承担动态驾驶任务的合格且专注驾驶人的水平,同时不得对用户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不合理安全风险。
在规范人机交互与用户告知方面,标准要求自动驾驶系统的激活和退出过程应安全,并明确就绪、激活、退出等状态信息及信号的提示规范。对于L3级自动驾驶系统还应具备驾驶人接管能力监测功能。同时,要求车辆制造商除产品使用说明书外,还可通过官网、车载显示终端等渠道清晰告知用户驾驶自动化等级、能力范围、局限性、控制策略及用户角色转换等关键信息,引导用户正确认知与使用。
据工信部介绍,我国牵头制定的联合国自动驾驶系统全球技术法规(ADS GTR)于2026年6月正式获批发布。与ADS GTR相比,我国标准对L3级、L4级自动驾驶系统提出更为细化的技术要求,进一步明确不同级别产品的安全边界,完善用户使用告知、操作培训等要求,创新性构建了统一的标准化试验场景体系,在保持核心技术要求与国际法规协调一致的同时,更贴合我国道路交通环境与行业管理实际需要。
据南都记者了解,为积极适应产业快速发展对标准化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工信部自2025年起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启动《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并于今年2月公布征求意见稿。
工信部表示,下一步,将扎实做好标准的宣贯解读与实施执行,强化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管理,保障自动驾驶系统安全合规应用;同时,持续完善自动驾驶试验方法、安全事件数据交互与管理系统等配套标准,加快构建完善的智能网联汽车监管体系,加速自动驾驶技术产业化规模化进程,引领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另一份强制性国标《智能网联汽车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GB 47955—2026)于6月27日获批发布,也拟于202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份国标考虑到系统“辅助”驾驶这一核心定位,提出了人机交互、使用说明、用户培训等用户使用和操作方面的要求,为用户和系统的正确配合提供基础保障。
编辑:黄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