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政安排下达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3.6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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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6-08-07 18:16

南都讯 记者卢婉珊 今年入汛以来,我省连续出现多轮强降雨,接连遭受“美莎克”“红霞”等强台风影响,部分地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对农业生产和水利设施造成损失。

记者从广东省财政厅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求,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统筹安排并及时下达2026年中央和省级农业水利救灾资金3.64亿元,全力支持各地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及设施修复等工作,加快恢复农业生产,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资金具体安排包括:

一是保障灾后复产,支持阳江、江门、汕尾、揭阳4市受灾严重地区,开展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灾后恢复生产、采购物资材料与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工作。

二是聚焦防汛减灾,支持汕头、韶关、河源等15个地市开展大坝、水闸、堤防等水毁修复工程,保障安全度汛。

三是强化物资储备,支持省防汛保障与农村水利中心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应急物资采购调运。支持专项储备农业应急排涝机具采购,健全专业化排涝减灾保障体系,快速统筹调拨水生动物防疫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水稻、玉米、蔬菜、花生等应急种子。

四是严防次生灾害,支持全省各有关市县开展例行动物疫病防控,包括重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强制扑杀和销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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