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浙江证监局公示一则行政监管措施,对财通证券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直指公司经纪、自营两大核心业务内控管理存在多项短板。
经查,财通证券存在以下情形:一是经纪业务在内部制度建设、账户监测预警处理、权限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二是自营业务在部门及岗位职能独立、交易指令审核、询价活动监测、合规人员派驻、稽核工作等方面存在不足。
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6年2月,财通证券就曾因债券业务的违规情况被监管处罚。
彼时,证监会调查发现,财通证券存在多项违规行为:一是债券内控机制执行不到位,个别项目内核制衡性不足,质控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二是承销尽调不规范,个别项目对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财务会计信息等重大事项核查不充分;三是受托管理履职尽责不到位,个别项目未对存续期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事项进行充分关注,未能有效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果将时间线拉到2025年,财通证券的罚单则更为频繁。2025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官网公示的文件显示,财通证券因在客户身份识别、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报送等反洗钱核心环节存在“明显疏漏”,被处以195万元罚款。
2025年9月,浙江证监局指出财通证券存在三大问题:未健全对境外子公司的风险管控机制、提名的境外子公司部分董事任职资格不合规、对境外子公司合规风控人员配备不到位。
2025年11月,浙江证监局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指出,财通证券在开展场外衍生品业务中存在标的管理机制不健全、未对挂钩标的实施及时动态调整、投资者资质年度复核工作不到位、未对业务管理系统权限、密码实施有效管理三项核心违规。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吴鸿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