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区首推电动自行车“安全公约”,房东租户等主体参与

南都N视频APP · 深圳大件事
原创2026-08-19 09:56

8月18日,深圳市光明区举行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大劝导《社区出租屋电动自行车安全公约》签约仪式暨电动自行车驾驶技能培训体验活动,由光明区交安办联动街道、社区、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以及保险企业等多方,通过《公约》形式,联动共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据介绍,《公约》并非单纯针对电动自行车骑行行为,而是将道路交通安全与消防安全统筹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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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安全方面,《公约》明确了“五遵守”,包括依法登记上牌、不驾驶无牌和非法改装车辆,骑行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超速、杜绝酒后骑行,注意观察道路环境、远离重型货车盲区,不乱停放、不堆放废弃电动自行车五项内容。在消防安全方面,《公约》明确“三严禁”:严禁飞线充电、入户充电及电池入室,严禁在出租屋公共门厅、楼梯间、电梯轿厢充电,严禁损坏、遮挡、挪用消防设施器材。同时,《公约》明确了出租屋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每日巡查责任,对违规停放、充电以及废弃电动自行车等问题及时劝阻、制止和处理;租户也应当监督同住人员和访客共同遵守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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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仪式现场,社区工作站、楼栋长、租户等多方代表齐聚,共话安全责任、共筑治理防线,共同启动推进《公约》签约。随后,深圳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志愿者在电动车驾驶技能培训体验环节向现场居民讲解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知识、培训驾驶技能等知识,通过骑行场景现场模拟,指导居民练习起步、刹车、转弯、避让行人、规范佩戴头盔等基础操作,重点强调避免出现危险骑行行为,提升居民规范骑行和应急避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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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光明大队的夏旭昆介绍,在持续深化电动车交通安全“大劝导”进社区行动中,本次活动也在劝导模式上探索源头劝导,以协同共治进社区,赋能基层责任主体各自履责。他说:“今天现场是第一次利用社区培训模式进行实地操作。以期‘劝导有效、送教上门’,让社区居民能够就近体验到骑行电动自行车的技术要求,实现‘先学知识、练熟技能、再上路骑行’。”同时,将通过关口前移和治理力量下沉,推动多方共治,以安全公约、电动自行车安全知识普及、驾驶技能培训等配套来实现租户“知常识、会操作”,达到安全管理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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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党委副书记钟新宇表示,社区是电动自行车治理的前沿主力军,楼栋长、租户需共同遵守履行公约相关要求。“我们重点加强交通劝导和日常巡查工作,在村内各卡口高峰期安排专人劝导居民骑行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等行为,每天巡查街巷电动车的停放情况,将乱停放车辆摆放到指定停车区域,对于违停情况严重的,会联系车主整改。”同时,社区楼栋长也承担着租户巡查劝导、安全告知的责任,为基层管控提供支撑。“后续会持续通过社区活动、业主群等方式同步安全相关要求,对租户宣讲安全知识,明确告知电动车入户、飞线充电以及不规范骑行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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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社区出租屋电动自行车安全公约》在此前试点阶段已得到了社区及楼栋管理人的踊跃参与,光明区接下来也将将持续深化交通安全“大劝导”进社区活动,持续完善“多方联动、群众参与、自治共治”的交通安全治理体系,不断细化电动自行车安全源头治理举措。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覃仕林

摄影:南都N视频记者 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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