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项目多项违规,国新券商被监管谈话,两名保代被“禁业”

南都N视频APP · 湾财社
原创2026-08-22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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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证监局发布了三则监管措施,指向了国新证券以及两名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

北京证监局调查发现,国新证券在证券发行保荐个别项目中,存在函证程序执行有瑕疵、对销售收入真实性核查不充分、对发行人信息系统核查不到位、持续督导履职不审慎等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证监发行字〔2006〕15号)第四条、第六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0号)第五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0号)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国新证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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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北京证监局对于项目负责人同样进行了追责,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措施的决定。

北京证监局认定潘建忠、乔军文作为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0号)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认定上述两人为不适当人选,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12个月,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吴鸿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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