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新规:居民住宅楼禁止新开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

南都N视频APP · 奥一新闻
原创2026-08-25 16:59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已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这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我国首部生态环境领域的统一法典。针对市民长期反映强烈的餐饮油烟、公共区域噪声扰民等痛点问题,法典划定清晰监管红线,明确相应处罚标准,为基层治理扰民难题提供坚实法治依据。

长期以来,居民楼下的烧烤店、餐馆油烟直排,是城市治理的高频投诉点。法典明确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违规且拒不改正的,将责令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至十万元以下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在此项治理上早有探索。此前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在福田区试点餐饮服务“红黄绿”分区名录工作,把属于禁止开设“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居民住宅楼、无专用烟道商住综合楼划为“红色”禁入区域,在商事登记环节做风险提示,从源头减少违规选址开店,试点区域油烟废气投诉量曾同比下降45%。龙岗法院也曾就此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市监、生态环境、住建多部门信息互通,避免出现营业执照办下来,但后续环保执法要求关停的矛盾局面。随着生态环境法典落地,深圳这些地方实践,将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获得支撑,推动源头管控进一步落地。

除了底商餐饮油烟,露天烧烤扰民同样是城市治理的老大难。每到夜间,部分街道、公园周边流动烧烤摊,炭火直排带来浓烈油烟,反复遭到周边居民投诉,部分点位甚至出现投诉十余次,整治后又反弹的治理困境。

生态环境法典同样将露天烧烤纳入刚性管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违者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以往楼下餐馆油烟弥漫、异味扰邻,常常成为邻里之间难以化解的矛盾。如今,法典的施行划出了清晰的红线——油烟是法律的底线,“管不了”彻底变成了“要挨罚”。对于老百姓而言,这些长期困扰生活的身边难题,终于有了实实在在的解决路径。

采写:奥一新闻记者 李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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