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惠阳区肉制品生产经营行为,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开展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守护市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截至目前,惠阳区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9451家次,排查发现并整改问题365个,立案查办违法案件103宗,移送案件线索1件。该局选取五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N0.1、黎某某涉嫌未经市场主体登记从事生鲜羊产品经营活动案
基本案情: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来到位于惠阳区淡水某无名屠宰羊窝点依法进行检查,现场当事人未能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营业执照》,黎某某涉嫌未经市场主体登记从事生鲜羊产品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
处理结果: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N0.2、惠州市惠阳区某百货店涉嫌出售过期肉制品案
基本案情: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依法对惠州市惠阳区某百货店进行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经营场所,在货架上发现有干肉(原味)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N0.3、惠州市惠阳区淡水某食品店涉嫌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基本案情:市场监管部门对当事人自制的肉丸进行抽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当事人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由于涉嫌存在违法行为,已依法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N0.4、惠州市惠阳区某公司涉嫌生产场所迁址后未重新申请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案
基本案情: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检查肉制品生产企业时发现该公司生产场所迁址后未重新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当事人涉嫌生产场所迁址后未重新申请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处理结果: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N0.5、惠州市惠阳区某肉丸店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基本案情: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根据不合格抽检报告内容,对惠州市惠阳区某肉丸店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已依法作出处理。
温馨提醒
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从业人员及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参与肉制品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携手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共同守护群众舌尖安全。若发现肉制品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及食品安全问题线索,敬请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据实反映,凝心聚力保障肉制品消费安全,切实守护群众身体健康与消费安心。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黎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