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东莞市教育局官网正式印发《东莞市教育局 东莞市财政局民办义务教育学位补贴实施办法》(下称《办法》)。根据《办法》,学位补贴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5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000元。学位补贴分学期发放,实行“免申即享,直接抵扣”减免学费。实施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1年7月31日止。
《办法》称,学位补贴适用对象为在本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港澳子弟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下同)就读,具有本市正常学籍的我国非东莞市户籍学生。同一学期内已享受有关园区、镇(街道)其他政府购买服务的学生,不可重复享受本办法的学位补贴。
根据补贴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5000元(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初中每生每学年6000元(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如学生入读的民办学校学杂费低于上述学位补贴标准,其学位补贴经费按该民办学校的实际收费标准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学位补贴分学期发放,实行“免申即享,直接抵扣”减免学费。符合学位补贴资格条件的学生向民办学校缴纳新学期学费时,民办学校按扣减学位补贴(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后的数额缴交学费。
《办法》还称,在开展学位补贴工作中,市、镇政府职能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有不履行职责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民办学校有弄虚作假,挤占、挪用学位补贴经费的,依法查处,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学生监护人有弄虚作假等行为骗取学位补贴的,取消该生本学段学位补贴;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记者还从政策解读获悉,新版《办法》核心条款如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市镇财政分担比例均保持不变,主要调整优化了发放方式、审核流程,明确了相关要求和有效期限。如《办法》将原发放方式“注册-入学-审核-发放”,调整为“市镇预拨补贴资金-注册补贴抵扣学费-学校上报数据-教育管理中心审核-市教育局清算”,符合条件的学生直接“免申即享”,在缴费当天抵扣减免学费。
同时,《办法》还明确了市财政于每年2-3月、8-9月分别将春秋季学期的补贴资金拨付到学校账户,镇财政在市财政拨付后的10个工作日内拨付到位。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黄慧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