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吐槽浙江师范大学研一新生网上报到系统强制采集父母信息,父母信息栏各需填写12项,包括身份证件号、宗教信仰、工作单位、平均月收入等,且均为必填项,无法跳过,引发“查户口”质疑。随后有消息称校方已将工作单位地址、月收入等信息栏修改为选填项。
据南都隐私护卫队梳理发现,河北、山东等地多所高校存在强制搜集学生家长个人信息的情况,更有学生吐槽学校日常管理中存在用共享表格搜集学生个人信息的情况,微信群里,学生的衣服尺寸、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紧急联系人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清晰可见,“毫无隐私可言”。
打听学生家长职务信息、收入情况,这股歪风邪气开始从中小学蔓延到大学了,果然大学里的新鲜事物,还不仅是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家长群。新入学的大学生,绝大部分已经成年,既然家长群没有必要,那搜集家长的职务信息、收入情况更缺乏基本的合理性与必要性。难道要提前了解学生家长更多职业信息,是出于高校“访企拓岗”的考虑?第一时间掌握有用资源,好为几年后的毕业生就业未雨绸缪?
哪怕就是想借由家长工作、收入即时掌握学生家庭紧急状况,进而方便后续贫困生补助的公平发放,这理由也丝毫经不起推敲。本来就是学生自主填写,又不用去开什么收入证明、打印银行流水,谁能确信学生所填信息的真实性?既然如此,多此一举的家长个人信息过度搜集,就成了对普通公民隐私权利的某种肆意侵犯。强制填写,不填写不能进行下一步的程序设计,只会让高校这个本来应当对国家法律更应知应会、模范遵守的机构,显得知法懂法、学法用法的进步空间还相当大。
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要求,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搜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搜集个人信息。这是再明确不过的法律原则、行为指引,对于所有社会成员都具有强制约束力,象牙塔也不能例外。但从部分高校对于学生家长信息搜集、学生个人信息处理的日常操作来看,很多人还处于一种违法无意识的状态。
更夸张的是,在高校相当普遍的共享文档搜集(实际上是“公开”)学生私人信息的情况,从个人信息保护在这种高学历单位、人群中的集体无意识局面,也可以说明“徒法不足以自行”的道理。载明数百名大学生个人信息的共享文档,就在微信群任人查看,学生是对自身权利根本就不在乎,还是对校方的违法行为选择了隐忍?个人信息保护法公布实施已经五年多时间,高校对于国家立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态度不能如此无所谓。
违法必究,是法律得到最起码尊重和遵守的基础。之所以有高校管理者强制、过度搜集学生家长个人隐私信息,可能就是因为日常管理过程中,习惯了对于学生个人信息随意搜集、松散处置。吊诡的是,学生个人信息通过共享文档公开搜集的同时,却鲜少见针对教职工的同类操作。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厚此薄彼又是出于何种原因?尊重和保护公民隐私权利,仅有法律意识还不够,在高校的日常管理过程中,针对师生要有一碗水端平的基本态度。“权利面前,人人平等”,这应当是一条红线,也必须成为一条底线。
编辑:张子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