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高峰的地铁车厢里,短视频的浮夸音效、游戏的打斗声、综艺节目的台词轮番“轰炸”。有人皱眉,有人换车厢,更多人选择忍。忍,恰恰是这些年面对社会生活噪声最常见的姿态——劝不动、罚不了,最后不了了之。
9月16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广州市噪声污染防治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规定,在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内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经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司乘人员劝阻仍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说服教育,给予警告,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手机外放扰民,就这样被写进了发条。
罚款只是结果,治理难点在前面。生态环境部《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26)》显示,2025年全国噪声投诉约683.3万件,社会生活噪声投诉约500.2万件,占73.2%,稳居各类型之首。其中,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等5个城市噪声投诉量超20万件。夜间23时至次日凌晨1时是噪声投诉最集中的时段,集中反映社会生活噪声扰民问题。
可这类“身边的吵闹”恰恰最难管:广场舞一散场、烧烤摊一收摊,执法人员到场只剩“人去声歇”。取证难,执法难,噪声高频扰民,市民头疼,部门挠头。
针对地铁内手机外放扰民,深圳不是没规矩,缺的是法律条文。早在2020年,深圳就依照《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明确乘客在乘坐地铁时不得有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等不文明行为。不过,深圳的现行规定里没有关于手机外放扰民的直接罚款规则,处罚最终要落到《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广州拟出台的新规也引发深圳网友热议。不少网友呼吁“全国推广”“深圳快学起来”“深圳啥时候跟上”“支持深圳也参照执行”。深圳人对这份情绪并不陌生。2020年,南都一项2527人参与的调查中,近八成受访者主张对地铁外放“设置处罚措施”,超九成受访者支持安全员劝阻。
2020年,南都围绕地铁上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展开网络调查。
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治理,深圳早有探索。例如驾驶改装机动车炸街扰民早就写进《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改装、拆除消声器及其他防治噪声污染设备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罚款。
2023年6月,深圳公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这份《征求意见稿》明确由城市管理部门对商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实施监管,并增设街道办事处协助执法。2023年10月,深圳印发全国首个宁静城市建设规划《深圳市宁静城市建设规划(2023—2027年)》,针对性地提出100项规划任务、27条重要政策和72项重点项目。2025年,深圳出台全国首批社会生活噪声管理技术规范,推广定向扬声技术,编制噪声地图,将噪声“烦恼度”纳入监测范围。2026年上半年,全市噪声类民生诉求同比下降17.2%,实现民意速办平台启用以来首次下降。
当前,社会生活噪声治理正进入立法密集期。身边的安静正在从道德呼吁变成法定权利。期待深圳加快立法进程,探索噪声污染治理新路径,把基层治理的“金点子”、成熟做法通过规章制度“固化”下来。耳边的宁静,不该是奢侈品。
采写:奥一新闻记者 蒋清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