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一子公司被通报:撤销建筑甲级许可,3年内不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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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6-09-21 21:55

9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督撤字〔2026〕247号”行政处罚。通报显示,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申请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所使用的代表工程业绩“宏源首座二期1#楼”“阳光新城(1#、2#、3#、5#楼)”2项业绩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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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6〕96号),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住建部决定撤销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行政许可,且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邱永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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