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信用中国(广东·东莞)通报称,东莞深格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恒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东莞快通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文件的情况下,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各被罚2万元。
东莞暂不支持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图源:写意黄江。
违规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
东莞3家公司各被罚2万元
根据通报,今年9月14日,东莞深格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文件的情况下,分别在长安镇锦厦、长盛社区共投放386辆印象出行共享电动自行车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共占用城市道路面积约180平方米。
9月3日,广东恒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文件的情况下,分别在长安镇厦岗、厦边社区共投放494辆鹏橙出行共享电动自行车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共占用城市道路面积约295平方米。
此外,8月31日,东莞快通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文件的情况下,分别在长安镇新安、锦厦社区共投放556辆快悠出行共享电动自行车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共占用城市道路面积约350平方米。
上述3家公司均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三十条的规定。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和《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序号102号的严重裁量档次,这3家公司各被罚2万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上述3家公司均位于东莞。其中,广东恒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景源 (吉林) 投资成员,是一家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达2000万元人民币。
东莞暂不支持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
多地持续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据了解,根据2023年6月15日印发的《东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综合考虑安全、通行及停放设施条件等因素,东莞暂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后期可结合市民出行需求、配套设施建设等情况,在有条件的区域开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试点工作。该《管理办法》自2023年7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7月16日。
今年4月,黄江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图源:写意黄江
目前,仍有部分运营企业无视上述规定,持续无序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占道堵路、无牌上路、隐患重重......共享电动自行车乱象已成为困扰城镇治理的顽疾。为此,东莞多地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共享电动自行车违规投放。
其中,今年9月16日,横沥镇针对校园、市场、工业区等重点区域,集中开展违规共享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行动。当天,横沥镇城管、公安以及属地村工作人员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执法人员对违规车辆逐一登记造册,并统一转运至指定安置点存放,有效疏通了被挤占的公共通行空间,让人行道、盲道恢复畅通。
据统计,今年以来,横沥镇持续推进共享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已累计清理处置违规车辆9380辆,并对车辆占用人行道等违规行为立案处罚10宗,罚款总额达126900元。
今年9月,横沥开展违规共享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行动。图源:文明横沥
此外,桥头城管分局还提醒广大市民,目前该镇内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均为违规投放,车辆状况较差、运营管理以及收费标准等缺乏监督,且车辆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上牌,安全设备未经配备完善,极大程度上存在安全隐患。为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倡议市民自觉拒绝使用违规投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田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