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捉奸后收费改判无罪续:申请四百余万国赔,含父亲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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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6-10-10 15:28

山东淄博男子路某在酒店将妻子捉奸在床,收取妻子情夫刘某某2.5万元“补偿费”,被判敲诈勒索罪获刑6个月,后又改判无罪。路某羁押在看守所期间,其父路先生为取得刘某某的谅解,向其转账2.5万元。

10月10日,路某告诉南都N视频记者,其父已于7月23日离世,10月8日,他正式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申请赔偿总金额达423万余元,其中300多万元为父亲的死亡赔偿、医疗费和丧葬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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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某(中)和代理律师王艳涛(左)。

获刑6个月后改判无罪

南都此前报道,2021年3月28日9时许,路某因妻子张某送孩子上辅导班前在家打扮很长时间,对张某产生怀疑,跟踪发现张某与刘某某裸体躺在床上,遂用手机拍两人裸体视频,并对其拳打脚踢。

路某打了刘某某肩膀一拳,跟张某说,“孩子在楼上上辅导班,你在这干这种破事”,并踢了张某一脚,张某随后离开。

刘某某让路某不要难为张某,提出对路某给予补偿。路某提出6万元的补偿,经两人协商,刘某某陆续给路某微信转账2.5万元,路某临走时拿走放在桌子上的200元,给刘某某留下100元车费。

2021年4月5日,刘某某电话报警。2021年4月25日,刘某某到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路某亲属退还刘某某2.5万元,刘某某出具谅解书。

路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于2021年5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0日被逮捕。

2021年11月2日,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认为,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威胁的方式,向他人索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路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路某不服,提出上诉。同年11月6日刑满释放。

2022年3月28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3年6月1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作出再审决定书,指令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再审。2024年10月8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显示,该法院认为,路某当场发现刘某某与其妻张某存在不正当两性关系后,愤怒之下拳打脚踢刘某某与张某,系激情宣泄行为。

刘某某明知张某已婚,仍与张某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刘某某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伦理道德,对本案发生存在重大过错。刘某某为弥补过错,主动提出给予路某补偿,路某在二人协商过程中虽有言语施压,但经二人多次协商后最终接受涉案数额款项,并非出于非法占有刘某某财物的目的,其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原审裁判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最终该院判决路某无罪。

父亲离世后路某申请国家赔偿

路某改判无罪后,2025年,路某的父亲路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某返还2.5万元以及相关利息,合计约2.8万元,最终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今年1月,路某向公安机关报案,主张刘某某构成诬告陷害罪,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审查后决定不予立案,路某不服并申请复议。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刑事复议决定书显示,认定刘某某的控告只是认识错误,属于法律规定的错告行为,不构成诬告陷害罪。随后路某向检察机关申请刑事立案监督。7月10日,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出具通知书,认定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理由成立,维持原处理决定。7月23日,路某父亲离世。

10月10日,路某告诉南都记者,他于8日正式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申请赔偿总金额达423万余元,包括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91252.9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父亲路先生给付第三者刘某25000元,维权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差旅费、律师费等10万元,路先生的医疗费374356元,死亡赔偿金2588820元、丧葬费57731.5元。除此之外,还要求法院院长公开登报为路某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对办理冤案错案的该案侦查人员、检察官等追责。

路某称,父亲是家里的顶梁柱,前后为案子奔走五年,“每天都在电脑前查法条和案例、写材料,精神压力很大,免疫系统紊乱,去年3月确诊为淋巴癌”。

路某某代理律师、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艳涛、陈贞告诉南都记者,路某的父亲虽然不是在路某羁押期间死亡,但是他在为儿子的刑事案件申诉、民事起诉要求第三者返还2.5万元等一系列案件奔走过程中,遭受身心双重打击,最终带着遗憾去世,因此申请赔偿的金额包括其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等。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杨婷

编辑:韦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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