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披露东莞养老机构4死9伤火灾案细节,负责人获刑

南都N视频APP · 南都东莞
原创2026-10-16 17:52

10月16日,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披露了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诉陈某威重大责任事故案”的办案细节。

老人使用打火机引燃床上物品

案情显示,被告人陈某威,男,1987年出生,系广东东莞某护理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2024年4月4日4时许,东莞某护理院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事故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造成4人死亡,9人受伤,烧损部分建筑结构、一批医疗设备及物品,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280.17万元。广东省东莞市政府事故调查组关于《东莞万江某护理院有限公司4·4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等查明火灾事故中心位置位于某护理院三楼303房,起火原因为303房9号床老人使用打火机明火引燃床上可燃物品。

调查认定火灾蔓延原因如下:1. 某护理院擅自将设计为避难间的303房间改建为疗养房,各项消防设施设备、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均不符合避难间的标准;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手动状态,消防控制中心无值班人员,无人发现警情,无人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切换到自动状态,起火楼层无声光报警,关联的消防设施未启动灭火和排烟;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内无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启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泵控制柜的启动方式为手动状态,导致火灾发生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第一时间正常启用对初期火灾进行有效灭火。被告人陈某威应对某护理院“物的不安全状态”的管理缺陷负领导责任,不应属于主要责任者。事发后,陈某威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某护理院和陈某威共同赔偿各被害人,取得谅解。

负责人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公诉

检察机关披露,在本案的侦查阶段,火灾导致多人死亡及重大财产损失,引起群众和媒体高度关注,社会影响较大。东莞两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履职优势,迅速启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先后两次赴火灾现场实地走访勘查,共同研判侦查取证思路,建议侦查机关核实起火位置、建筑改造情况、消防设施运行状况,厘清起火原因以及火势扩大的各项诱因,固定事故隐患相关客观证据,查明案发关键事实,为后续办案打下坚实基础。

在审查起诉阶段,2024年12月20日,公安机关以陈某威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本案起火原因是由养老机构服务对象老人点火引起,侦查机关初期围绕放火罪开展取证,但点火老人已经在火灾中死亡。检察机关及时引导公安机关调整侦查方向,重点围绕养老机构企业长期存在安全隐患、管理人员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规改造建筑设施等方面收集证据,构建和完善重大责任事故罪证据体系。另外,由于本案共死亡4人,责任认定关乎量刑情节是否上提一档,针对事故调查结论与刑事定责要求的差异,检察机关建议侦查机关进一步查清被告人在本次重大责任事故中的责任比例。据此,检察机关认为,陈某威作为某护理院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人,违规改建避难间为疗养房,未履行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未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未保证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致使某护理院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不认定陈某威犯罪情节特别恶劣。2025年4月1日,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以陈某威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提起公诉。

此前当地已有16名公职人员被追责问责

检察机关披露,2025年6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威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负事故次要责任,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情节,事故造成4人死亡、9人受伤,社会危险性较大,不宜适用缓刑,判决被告人陈某威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未提出上诉、检察机关未提出抗诉,判决已生效。

据了解,检察机关在依法办理案件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被害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督促相关单位妥善做好伤亡老年人医疗救治、善后安抚工作,跟进民事赔偿事宜,依法维护老年人及其家属人身损害赔偿合法权益。持续推进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走深,与民政部门、公安机关等八家单位联签《关于加强养老机构监管工作备忘录》,通过会商、研讨推动行政职能部门不断加强养老机构监管等工作合力,切实保障老年群体合法权益。

南都N视频此前报道,2024年4月4日,东莞万江街道康怡护理院(公助民办养老院)发生火灾。当天,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发布通报称该护理院在4日4时21分发生火灾,4时48分明火被扑灭。

资料显示,东莞万江街道康怡护理院(公助民办养老院)位于万江街道滘联路19号万江社会福利中心,是整合了万江敬老院、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和谷涌滘联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多方资源,搭建起的养老助残医疗服务网络。

同年,东莞纪检监察网发布东莞万江康怡护理院有限公司“4·4”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理结果。根据调查报告及处理结果内容,公安机关依法对东莞康怡护理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陈某威进行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相关部门依法对东莞康怡护理院有限公司、海威公司、益恒公司、中塍公司、壹叁玖公司、龙飞公司、众灏公司以及16名相关企业人员进行行政处罚。纪检监察机关对事故属地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公职人员共16人予以追责问责。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黄嘉丰

南都N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 020-8700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