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间水生生物放生乱象调查
放生活动在我国历来有之。施行已近两个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明确“禁止向开放水域投放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外来种、杂交种等水生生物”;农业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也要求,单位和个人自行开展规模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的,应当提前向主管部门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不过南都在广州等地调查发现,即使在官方指定点位,无报备放生仍是常态,放生物种中混有禁止放生的外来物种;非指定区域进行的放生活动同样活跃;社交媒体上还存在代放生的引流。有法可依的监管,在现实中似乎难以完整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