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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门“内开”改为“外开”被邻居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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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个案例。袁某与王某系邻居。王某装修时,将原本的内开入户门改为外开占用了公共通道。开门后,通道所剩空间已不足让一个成年人正常通过,严重影响袁某及家人的日常出行。袁某及家人私下多次找王某协商,均未得到回应。在多番调解无果的情况下,袁某及其家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王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某将其入户门由外开恢复为内开。该判决已生效,袁某已申请强制执行。

李致杭

南方都市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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